重返草原

1 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,我在北京市芳园里小区里寻找租房信息,在一个废弃的电线杆前我遇到了胡安。他提着一个一升装的矿泉水瓶子,背着双肩包,双手叉腰站...

1
二零一二年九月的一天,我在北京市芳园里小区里寻找租房信息,在一个废弃的电线杆前我遇到了胡安。他提着一个一升装的矿泉水瓶子,背着双肩包,双手叉腰站在电线杆前看小广告。“你也在找房子吗?”他问我,举起矿水泉瓶子猛灌了一口。“是的。”我盯着他上下抖动的喉结。“你怎么不在网上找?”他盖上矿泉水瓶盖。“网上信息太多,就像是站在一辆已经满员却还在不停上人的公交车上,让人特别烦躁,我都是直接去要住的地方找。”我盯着小广告回答他。

前女友分手的时候对我讲:“你这个人最大的问题就是说话太酸了,一开始还觉得挺有趣的,时间长了,就觉得心累,谁能受得了一个人像背台词一样说话?而且你背的还是翻译腔的台词……”“看在上帝的份上,”我试图缓和一下气氛,“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吧,我们为什么不找家咖啡馆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呢?”但她并不觉得好笑,扭头就走了。她走得很快,斜挎式背包几次从肩上滑落,又被她扶起。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。

从那以后,我才意识到说话太文雅也是不对的。想要像一个具有正常社会属性的成年人那样活着实在是太繁琐了,我总是不得要领。出乎意料的是,胡安并没有觉得我说话奇怪,反倒是有些激动,他把矿泉水瓶子换到左手,伸出空出来的右手,示意要跟我握手。“同感!”他一把握住我犹豫片刻后才伸出的手,像从压水井里打水一样,用力地摆动了几下。
于是一拍即合,我们租下了一套二居室,成了室友。

2
“洗护发产品测试员”——我从事的工作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说过,你可以将其类比于“药物临床试验员”,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试用那些尚未上市的洗发液、护发素、发胶等洗护发产品,测试其安全性和有效性。测试的步骤通常分为三步:将新产品涂抹于皮肤之上,观察是否有过敏反应,耗时一天;每天试用新产品,写一份使用报告,耗时两周;最后还要在头皮上钻一个小口再使用一次产品,看有没有过敏反应,耗时一天(他们拿针刺我的头时,我总是想到和尚头上加盖的戒疤,仿佛自己正在受戒)。一次完整测试给2500块,这样一个月测试两次,我就能挣5000块。我喜欢这份工作,不用上下班,不用打卡,不用与人交流,有大把的时间可供支配。虽然我要那么多时间也没什么用。

我没有女朋友,也没有朋友,懒得去找。每天早上洗完头发后,我就呆在家里看书,但和那些文学爱好者不一样,我很少能真正读完一本书,我觉得这世上能值得一读的书并不是很多。我买了一把吉他,在家里自弹自唱,但我只会四个和弦,大横按怎么学也学不会。在家里呆腻了就去城里闲逛,偶尔看看免费的演出和电影,或者听听讲座,演讲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,但不妨碍我听得津津有味,有时我还会装作热心读者提问。我最喜欢去听中国当代著名诗人的诗歌朗诵会,不是因为喜欢他们的诗歌,而是为了去接近这个世界上自我感觉最好的一群人,为了去感受他们身上那种目空一切的乐观气质。有一回一个学生冲上一个朗诵会的舞台要朗诵自己蹩脚的诗歌,他一口气念了三首还意犹未尽,最后主持人冲上台抢走了他的麦克风,这件事让我笑了好几天。又或者我会随便上一辆公交车,到了终点站再坐上另一辆,它最后总是会把我带到某个荒凉的角落,而那些地方总是住满了人,他们对我的闯入毫不在意。看着公交车上那些赶着上班的人,有时我很开心,觉得自己高人一等,因为他们要去打卡,开会,看老板脸色(总之就是去浪费自己剩下的生命。在我看来,为了生存去从事一件自己不喜欢的工作,跟自杀没有什么区别),而我不用上班,甚至连目的地都没有。

胡安与我的生活状态完全相反,虽然他和我一样,没什么正经工作,但是他有一个日程表,上面明确规定几点到几点做什么,日子过得很充实。有一天晚上他告诉我,他在路上遇到了两个女人,让他给她们买吃的,他说不好意思,他已经被这样的把戏骗过好几次了。她们回答说,和那些人不一样,她们不要钱,在路边随便给她们买点吃的就行。他说,超市有很多试吃的,你们多去几家差不多也能吃饱,他就经常这么干。她们听完扭头就走了。“也不知道她们有没有记住。”最后他总结说。我以为他在讲笑话,很配合地假笑了几声。后来才知道,他说的是真事,他曾在一天之内试吃了八家超市的新推出的糕点,“撑得快吐了。”他摸着肚皮一脸满足地说。他还会跑到五星级酒店里去蹭自助早餐,跑到陌生人的婚宴里偷吃蛋糕。后来有了送外卖的APP(新用户首单一般都立减20元),他就把每一个都用一遍,每顿饭都只用花一两块钱。

除此之外,他维持生计的手段是摆地摊卖衣服,他的衣服全都是去商店试穿时偷偷带出来的。他摆地摊的地方是一个离地铁口不远的旧货市场,每天天快黑的时候,一群形迹可疑的中老年人就背着一麻袋一麻袋的商品汇聚于此。他们销售的二手货包括衣服、鞋子、挂件、玩具、手机、耳机、收音机……我去看过一次,置身其中,感觉周围的空气都老了二十岁。胡安的衣服是这群人中最新的,自然也是卖得最好的。

这些都是他喝醉酒之后告诉我的,他喜欢喝啤酒,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二点,他一边喝酒一边玩游戏。他从不关门,说这样才能使空气流通,保持与外部世界的联通。夜里我每次去上厕所,望向他的卧室时,都看到他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坐在发光的屏幕前(他的电脑屏幕就像是一个独眼怪兽,释放着某种神秘的脑电波,紧紧地吸附住他),旁边堆了一堆空啤酒瓶。

令人不解的是,他还有一个女朋友。每天晚上十二点到一点,是他给外地的女朋友打电话的时间,他们总有说不完的话,每次都聊得很开心。他的女朋友叫鲁尔,在某个四线城市的麻将馆上班,每天负责端茶送水,做夜宵,换换零钱。有一天,胡安突然告诉我,不久前的一个晚上,警察突然袭击了那家麻将馆,但事先有人通风报信,于是赌客们匆匆离席,把赌资留给鲁尔保管。鲁尔看着那些钱(后来数了下有32110块)一下子眼红了,带上钱连夜赶到了北京。

3
鲁尔来京的那天晚上,胡安决定去KTV唱歌,为鲁尔接风,同时也为了庆祝那一笔飞来的意外之财。胡安还叫上了他的小学同学大福(在这之前,我都不知道他在北京还有朋友)。大福是一个卖盗版书的书商,一个自认为怀才不遇的作家,同时也是一个麦霸。不管是什么歌,也不管是谁点的,他都要大喊一声“这是我的成名作”,然后夺过麦克风,开始他撕心裂肺的演唱。我们喝得都有点多,但是都很开心,一起玩骰子划拳。中途我去上厕所,回来时忘记了房间号码,转了好几圈都找不到。那个KTV在地下二层,大得有点离谱,像一座迷宫,每个房间里都装着一群心碎的人,他们都冲着误入其中的我投来茫然无措的目光,然后又埋头歌唱,他们有那么多歌要唱。我不停转弯,不停打开别的房门。有那么一瞬间,我感到自己再也找不回那个房间了,再也离不开这座疯狂的地下王国。就在这时候,出来上厕所的鲁尔看到了我,我告诉她我迷路了。她哈哈大笑,牵着我的手往房间里走,一边走还一边抚摸着我的手背,像是在安慰从噩梦中惊醒的孩子。

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做,但经过这次身体接触,我改变了对她的初步印象。胡安之前每次向我提起鲁尔的时候,都把她描述成一个绝世美女。或许是我期望太高,看到她的第一眼,我很失望,不过是一个染着黄发,五官端正,皮肤白皙的普通女人罢了,长得还有些胖。但是她的手很柔软,像是没有骨头,我想大概人类的触觉可以抵消掉视觉上的遗憾(但也有可能只是因为我有好几年没有碰过女人罢了)。不知不觉走进了房间,我这才想到要甩开鲁尔的手,但是她暗中用了一下力,像螺帽扣住了螺丝。我看到胡安的眼光落在我们结合的双手上,但他迅速扭过了头,为大福的演唱鼓掌。

4
在胡安的建议下,鲁尔存下了一大半的“赌资”,剩下的几千块入股了大福的“公司”,跟着大福卖起了盗版书。那阵子她每天都捧着书看,读了很多世界名著。有一天胡安问她在看什么书。“门罗。”她回答说。“门罗是谁?”“加拿大的契诃夫。”“契诃夫是谁?”“俄罗斯的马克·吐温?。”没等胡安继续问,她就放下书大笑起来。

“你快乐的秘诀是什么?”我笑着问她。“你看你现在不是笑了吗?”她说。“我这是苦笑,”我收起笑脸,“卡夫卡说得好,心脏是一座有两间卧室的房子,一间住着痛苦,另一间住着欢乐,人不能笑得太响,否则会吵醒隔壁房间的痛苦。”“他的心脏该装修了,”她笑着说,“该换一面隔音效果好点的墙。”

鲁尔的到来让这个死气沉沉的房子充满了笑声,但胡安好像没以前开心了。他说有一回他路过大福的书摊,看到大福正在给鲁尔看手相,两人的姿态很亲昵。于是他经常打破自己的日程表,跑去他们的摊位(奇怪的是他对鲁尔和我牵手这件事似乎并不在意)。大福好像发现了什么,对他的态度也越来越冷淡。鲁尔倒是挺正常,还是笑个不停,因为服务态度好,她的出现让盗版书的日销售翻了两番。“那你为什么要让她去卖盗版书呢?”我问胡安。“因为她挺喜欢看书的。再说了,你说在这个城市一个没上过大学的人还能干吗?”

说起上大学,这四个人里面我不是唯一一个上过的,大福也上过。不同的是,我拿到了毕业证,而他没有。据胡安回忆,上小学时,大福是他们学校的风云人物,学习成绩好,打架也难逢敌手,黑白两道通吃。胡安一直记得他,有时候做与学校有关的梦时,他还会梦见自己的作业本上写着大福的名字——他变成大福了!他心里很自豪,但又有些紧张,怕被人发现他是冒牌的。有一段时间,胡安一直四处打听大福的下落,后来在一个老乡的QQ群里,他才得知大福也到了北京,混得也不怎么样。他感到一丝宽慰,他们是同乡、儿时好友、同属社会底层,不必担心沟通的问题。但是等他找到大福之后,他发现实际情形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理想,虽然他们吃饭时经常是他请客(他还借给了大福3000块钱,至今尚未归还),但是,用胡安的话说,大福从心底里还是有些看不起他。

5
有一回我们四个人一起吃饭(自鲁尔来京之后,我们经常一起吃饭),那天的气氛有点诡异,我们三个男人要么都不说话,听着鲁尔自言自语般地讲她携款潜逃的经历(麻将馆是她小姨子开的,当晚的四个赌客都是熟人,她携款逃跑这一举动其实已经相当于自绝于家乡,她多少还是有些担心的,而她释放忧虑的办法就是一遍遍地重述当晚的情形);要么你一言我一语,暗中较劲,拼命讲黄段子逗鲁尔开心,好像谁的段子讲得最多,谁就能争得鲁尔的宠爱。这四个人仿佛明天就要被关进牢里了,今晚得趁着还有一点自由及时行乐醉生梦死。

其间鲁尔想起来我们都没有对方的微信,就提议用微信的“雷达加好友”功能互加好友,“雷达圈”里出现一个叫“心情好”的人,我们都以为他是大福,问他你是“心情好”吗?他凄然一笑,压低了声音说,“我心情从来没有好过。”
最后我们喝得快吐了(胡安已经吐了),吃完饭已经是凌晨了,路上的车还是很多。忽然听到歌声,一辆电动三轮车从一串远光灯的迷阵之中钻出来,丈夫边开车边放声歌唱(听起来像是蒙语),妻子坐在后斗上,拿双手打着拍子,一脸满足的笑容。他们的歌声在这荒凉的北四环路上凭空建造起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,我看着他们视车辆如草丛一路北上的身影,感动得想哭。我回过头发现他们仨已经走了好远,跑上去问他们有没有听到那对蒙古夫妻的歌唱,他们都说没有。

那天夜里,我听到哭声,一开始我以为是鲁尔,后来完全清醒过来时才意识到是胡安。我来到客厅,发现鲁尔跷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抽烟,她下身只穿了条白色的内裤(和她的皮肤一样白得晃眼)。她说胡安喝醉了在发酒疯。我忘了我们聊了些什么,只记得最后她非要去我房间。吃晚饭时她就给我发短信说他们俩都喝得差不多了,一会儿我们俩换个地方接着喝吧。我回说我喝不下了。我现在明白那句话的意思。可她胆子怎么这么大?被胡安发现了怎么办?我想起胡安讲起大福给鲁尔看手相时眼睛里的杀气,便张开双臂挡在门口,对鲁尔说她喝醉了,房间门在那边。“没意思。”她白了我一眼,回屋去了。第二天一大早我听见行李箱的轮子在地板上滚动的声音,我想起了春节前飘荡在火车站里浓郁的乡愁味(因为没挣到钱,没脸见父母,我已经五年没回家了),就又迷迷糊糊睡着了。醒来才知道鲁尔已经搬走了。

6
胡安不愿多说什么,只是呆呆地望着没有开机的电脑屏幕,一口接一口地喝酒。我说你别再喝了,再喝就酒精中毒了。他说要你管?你们没一个好人。我以为鲁尔搬到大福那里去了,就去大福那里找她。事实上这是他们之间的私事,我无权干涉什么(除非我认为牵过手就要负责),但我就是抑制不住想要一探究竟的冲动。我已经想好了退路,如果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,就问他们有没有《鲁迅全集》,最近想重温一下国民的劣根性。

第一次去大福家是和胡安、鲁尔一起去的,他的房子很大(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卖盗版书挣的钱,后来才知道他写小说能挣不少稿费),家里堆满了书,码放得整整齐齐的。他有一个书架,上面放的都是自己看的正版书。大福像是知道我要来,我只敲了一下门就打开了,他的房间像是刚被小偷光临过,书架倒了,书撒落一地。他就坐在一堆书中间,自顾自地点燃一根烟。“我在找一本书,怎么也找不着,一生气就把书架推倒了。”他吐着烟圈,像是在讲别人的事。“你找我有什么事?有事就讲,我一会儿还要出去摆摊。”鲁尔不在他家。大福说有一回城管没收了他们的书,鲁尔一个人跑去城管大队把书要了回来。大队里有一个临时工,是一个富二代,跑去体验生活的,两人一来二去就好上了,她可能是去找他了。但也有可能是去找“心情好”去了,你还记得那天吃饭时搜出来的那个“心情好”吗?鲁尔加了他的微信,我们一起摆地摊的时候,她一直在跟那个人聊天。我是无意间瞥见她手机屏幕才发现的。当然也有可能她投奔我的编辑马川去了,有一回我们仨一起吃饭,他们俩一见如故,聊得很投机。“她不是一般的女人。”大福最后总结道。

我想起昨天晚上鲁尔坐在沙发上对我讲的话,“其实我觉得你可以混得很好,起码比他俩强。”“我其实是故意让自己保持贫穷的,”我又开始背台词了,“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免于受到那种买房买车、结婚生子、随波逐流式人生目标的束缚。”她摇了摇头,没有接话。现在想来,那也许是她临走前的寄语。

我回到住处,胡安已经出门了。接下来该做些什么呢?我第一次感到空虚。今天该交洗发水使用报告了,我得让他们往我脑袋上钻个洞,负责人已经打电话催了,但我不想去。我脑袋一热,背起墙角的吉他打算去地铁口卖唱。刚掏出吉他就被地铁保安盯上了,他说这里不许卖唱。我说我不卖唱,只是坐在这里欣赏我的吉他。他无话可说,只好灰溜溜地走掉。我真的坐在那里盯着吉他看了半小时,其间居然还有人给我两块钱。第二天我又去了,像是去完成一个行为艺术表演。第三天,我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其实是个体反抗暴政的象征,就越发不可自拔了。我看到一双又一双的脚在我眼前走来走去,而地铁保安躲得远远的,大概以为我是精神病患者。一个星期后,我觉得很无聊,就把吉他留在地铁口自己走回去了。

胡安又恢复了正常的作息,他不再偷衣服了,找了一份编辑的工作。他没想到编辑的门槛这么低,只要识字就行。在考察了一遍国内畅销书之后,他还怂恿我写一本,他说他读过我在网上写的日记,文笔很好。我还是有些魂不守舍,日子过得恍恍惚惚的(好像鲁尔的离去对我的伤害更大)。有时我洗脸会忘了摘下眼镜,有时看东西很模糊,以为是眼镜没戴好,就拿食指去扶镜框的中央,结果穿过并不存在的镜框戳到了自己的鼻梁,原来是出门忘了戴眼镜。我给家里打电话,有人接了电话却没有说话,但我能听到对方粗糙的呼吸声,后来电话终于打通了,父母却说他们刚才都不在家。有一回我去医院看病,排队挂号的人非常多,终于轮到我时,我却忘了自己得了什么病。

7
每天早上醒来后他都会发现自己的头发变成了另一种颜色;时而是直发,时而是鬈发,时而又是一半鬈发一半直发;他的头发长得很快,不出一个星期就能长到后脚跟,所以他每天都要去理发店理发;最要命的是只要有年轻女子从身旁走过,他的头发就会像打过发胶一样迅速立起来。最后,他终于不堪忍受头发的折磨,剪了一把头发上吊自杀了。据给他送葬的人讲,他的头发在他死后还在不停地变幻着颜色和形状。为了目睹这一奇观,人们延迟了他下葬的时间。直到他的尸体开始腐烂,大家才依依不舍地将他和他的头发抬进棺材里给埋了。

这是我刚做的一个梦,我问胡安把这个梦写成一本书能不能畅销。他说不能。我说好吧。在梦里,葬礼举行的地方是一片草原,我隐约能听到一对夫妻缥缈的合唱声。这歌声给了我行动的灵感,我买了一张去海拉尔的火车票。这是我五年来第一次离开北京。下车后一个黑车司机问我是不是想去呼伦贝尔草原。我说是。他说他可以带我去,只要两百块,还可以送我一包奶片。我就上了他的车,一边嚼着奶片一边望着窗外的风景。不知道开了多久,我忽然闻到了一股草原的气味。虽然我从来没去过草原,但我肯定那就是草原的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