午后四时的男友

遇见男朋友的那一天,连续阴雨绵绵半个月的天空放晴,我把积攒了两周的衣服洗出来,晾了满满一阳台,而后心满意足地蹬上自行车去医院值班。 在被调到这家新开...

遇见男朋友的那一天,连续阴雨绵绵半个月的天空放晴,我把积攒了两周的衣服洗出来,晾了满满一阳台,而后心满意足地蹬上自行车去医院值班。

在被调到这家新开的分院之前,我已经在总院工作了五年,有时被感谢,有时被咒骂,被人抱着哭过,也被人甩过巴掌,每天过得鸡飞狗跳,永远霸占朋友圈步数排行榜首。

分院刚开半个月,病例极少,所以大家去总部培训的这天,放心留我一人看门,“就像你一样。”我把刚拌好的狗粮一勺一勺喂给这里唯一的住院户,八仔。

“叮咚”

有人来了。

我把食盆放在八仔的笼子里,擦了擦手,小跑下楼。

那就是我第一次见到小毛,他像个醉汉一头撞进来,一屁股落在等候区的椅子上,耷拉着脑袋,额头上渗出一小片细腻的汗珠。

“那个,请问……”

“我要看病……”他说着歪过头来看我,好像说出这四个字花费了他笔毕生气力。

“您家的宝贝没有带来吗?”我小心翼翼地询问,心里却觉得这个人怪怪的,惹人讨厌。

“就是我要看病。”他仿佛有点不耐烦地瞥了我一眼,口气里竟然还带着一些轻蔑,仿佛在说你听不懂我的话吗。

我耐住性子伸手指了指门口的灯箱,“这里是宠物医院。”

“可是我病了。”他依旧不停冒着冷汗的脸上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,好像我刚刚说的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废话。

“你病了就快去看,我这里是给动物看病的。”

“附近没有其他医院了。”

“那我也没办法给你看病。”

“你不是医生吗?”

“我……”

“医生就可以看病。人吃的药还不都是先在动物身上做实验,有什么差别,别告诉我你连个感冒发烧都不会看。”

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理直气壮无理取闹的人呢!我简直气得发抖。可他那张特别有理的脸忽然切换成了可怜巴巴的样子,耷拉着眼角,连声音也变得气若游丝,“拜托了,我真的快难受死了。”

那一瞬间我才注意到,他有一双深棕色的瞳孔,纹路清楚又干净,我想我一定是因为在那一刻发现他长得不太难看,所以才缴械投降,说你过来吧,量个体温。

谁让我好歹是个医生呢,这句话后来想想真像个拙劣的借口。

我把他带到员工休息区,递给他一根温度计和一杯热水。

休息区其实很逼仄,有一半的空间都被储物柜占据,落地镜前有一排长条凳,他倒是毫不客气,喝了两口水直接侧身躺倒,扯开自己厚实的毛衣,把温度计夹在腋下,双臂抱在胸前,旋即闭上了眼睛,一副你可以走开了的模样。

虽然有点讨厌,但到底不是什么坏人。

我花了八分钟给八仔喂完狗粮换了吊瓶,又例行询问了一下志愿者们有没有合适的配型对象。八仔是一只小柯基,耳朵还没立起来,所以更像比格,他得了细小,需要输血。

某天凌晨,一个蒙面男子将一窝翻肠子的小柯基丢在了总院门口,五只幼犬当夜冻死一只,剩下四只被各个分院领养治疗,八仔就被我带来了这里。

不过短短八分钟,再回到休息室,那家伙居然已经轻轻打起鼾来。我弯下腰,掐住从他领口露出来的温度计,稍稍用力就拔了出来,他的毛衣和眼睛一样,有棕色的纹路,真适合秋天啊。我举起温度计一看,已经烧到40度,最近流感肆虐,这家伙肯定是中招了。

我从自己的储物柜里找出外套给它盖上,随手关了灯。

就像猫有很多病因不明的怪病,人类的感冒也是这样奇怪的疾病,除了自愈,并没有别的办法。

整个下午,我喝掉三大杯热水,看了23页《宠物行为与训练》,卖掉了一根牵引带,接待了三个路人的咨询,帮一只过度肥胖的白色加菲摸了摸肚子,主人怀疑它是要命的传腹,好在那圆滚滚的肚子里并不是危险的积液,而是实实在在的肥肉。

忽然就忙起来,一度忘记睡在楼上的那个人。终于可以伸个懒腰下班时,我上楼推开休息室的门,发现里面空空如也。

余光发现药房的门是开着的,我过去一看,药柜被翻得乱七八糟,难道他是小偷?

可是清点完毕之后发现只是少了两瓶猫用的赖氨酸和几管强力膏,并无其他损失。我收拾好狼藉的药柜,自认倒霉补上药钱,心里自然恶狠狠地咒骂那个看起来苍白无害的男人,好心好意救你一命,反倒顺手牵羊,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。

晚上下班的时候,起了很大的风,杨树叶子簌簌落下来,被车轮碾过,发出咔嚓的声响,手脚也像掉落的叶子一样冻得僵硬,所以在路过叫卖冰糖葫芦的小推车时来不及捏住刹车。

不太幸运的一天,需要吃一颗塞满白糯米的山楂才能让它好好过去。

我原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那个小偷了,结果第二天刚到医院,前台的小护士就将一大把塞满糯米的冰糖葫芦递到我面前。

“你买的?我昨天超想吃这个。”

“都是你的。有个男人抱了一只猫来,说这些给你,人在你诊室。”小护士笑得一脸心知肚明。

我又见到了小毛,这是我第二次见到他,是他第一次正式对我说,他叫小毛,而后毫不客气地把怀里的英短推到我跟前,“它叫肉包子,眼睛好像坏掉了,是小种公,被宠物店扔了,你也许可以救他。”

“要么把药钱给我,要么我现在报警。”

他撇了撇嘴,“不是都给你买那么多糖葫芦了。”

“你跟踪我?”

“我又不是变态。”他一点不见外地直接拿起我的杯子就喝了一口水,“下次给你,你给它看看嘛。”

大概每个人的人生中都注定要遇见一个分外难缠的家伙,像个甩不掉的讨债鬼。我人生中的这个家伙好像在这一刻,出现了。

我给肉包子抽了血,拍了片,提取了眼部分泌物,它的左眼因严重的鼻支得不到治疗已经溃烂。

“放这里吧,如果动手术的话,这只眼睛就彻底留不住了,先争取保守治疗。”

“你能收养它吗?”

“什么?”我停下飞快写处方的手,以为自己听错了。

“你应该没有养宠物吧,它很可怜的。”小毛说完伸手摸了摸肉包子的脑袋,肉包子仿佛听懂了一样使劲舔他的手心,两个病号颇有点相依为命的意思。

“到时候再说。”

那一刻,我在心里给小毛下了判断,一个没什么钱的动物救助志愿者。我的微信里躺着几十号这样的年轻人,但小毛又和他们有些不一样。他向你求助的眼神,带着孩子一样的胡搅蛮缠,又格外冷静,并不是那些志愿者们热烈积极又倾己所有的样子,他的目光就像消过毒的诊室,是个救命的地方,但却没有什么温度可言。

我给肉包子建了病例,然后从抽屉里掏出一袋抗病毒的感冒冲剂给他,“你自己感冒也好好治治。”

我知道,第二回合,我又输了。

小毛每天下午四点钟都会准时出现在医院,一来看望肉包子,二来一点点补交医疗费,有钱的时候他给我一两百块,没有钱的时候就带吃的来。他总能准确带来我当天最想吃的东西,一盒剥好的菠萝蜜,一块又甜又黏的肉松蛋糕,一袋油腻腻的肉脯,但又好像并不是为了抵消我帮他救猫的亏欠感,因为他每次都吃得比我多。

我这辈子再也没有见过比小毛更喜欢吃零食的男生,简直就像故意要人把他牢牢记住一样。

我并不知道他靠什么谋生,到底有多少钱,为什么偏偏赖上我,我只知道每天下午四点他一定会挂着轻飘飘的笑容出现,然后同事们都扯开嗓门说某人的男朋友又来了。

“不是的!”我每次用力否定完之后,却好像也没有特别愤怒。

两周之后,肉包子还是躺上了手术台,失去了左眼。而我,也果然把肉包子带回了家。

跟我一起回家的还有小毛,我负责抱肉包子,他负责抱猫粮猫厕所猫砂盆猫玩具。

他说你知道吗,猫其实一眼就能看穿你在想什么,所以它才不会讨好,狗就是傻,因为根本不知道人类需要什么,所以才事无巨细地卖乖。

他又说,猫并不是怎么叫都不来,得先给它一个自己的地盘,如果它在自己的领地,你叫它的话,它就会过来,如果它认为自己在你的地盘,就会觉得我已经来了啊你还乱叫什么,烦死了。

他继续说,其实猫很粘人的……

“我现在怀疑肉包子是你自己弃养的吧!”我一脚踹开自家的防盗门,用恶狠狠的眼光迎他进门。

“怎么会。”他回我以招牌式的无辜眼神。

还是那副不拿自己当外人的样子,放下东西后像跟着中介看房的租客一样把整个屋子巡视了一遍,一脸的挑剔,而后在我最喜欢的单人沙发上坐了下来。

“不满意就把猫带走。”

“我是孤儿,我从来都没有过属于自己的房子。”小毛没头没尾地丢出这句炸弹,我愣了片刻,也一样没头没尾地说,吃泡面吧,我不会做饭。

那个晚上,肉包子在我的床上呼呼大睡,我和小毛坐在厨房简易的餐台各自捧着碗吃泡面。厨房的窗子开了一条小缝,细密的秋风吹进来,吹得他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。真是个好看的男孩子,所以我才会连输三局吧。

他为我描述那个他长大的孤儿院,所有的孩子挤在一间通风极差的宿舍里,上下床的大通铺,五十多个人分享不足一平米的小窗与阳光,几乎没有人是健康的,大家都有着各种各样的先天疾病,即使生来健康,在恶劣环境里也多少要染上毛病。

院长是个肥腻腻的光头男,脖子上挂着油光锃亮的核桃串,说话的时候永远抓着一把核桃在直冒汗的额头上蹭来蹭去,小毛说,总觉得他可以吞下屋子里所有孩子,他的肚子那么大,走起路来屋顶上的吊灯都要震三震。

他唯一的爱好就是一边抽烟一边揍人。

“女孩打?”

“男女平等。”

员工都是光头男没上过学的亲戚,有外国人来领养的时候他们才假装对孩子好些,同时还要伪造体检报告,开开心心用一个个孩子换取一笔笔高额赞助费。

我听得目瞪口呆,心里有一百个问题想问他,却一个也没问出来,反替他给出了一个答案,“难怪你要救助动物。”

他耸耸肩,端起面前的白瓷碗,喝掉最后一点汤底,放下碗的同时舔了舔嘴角,看着我说,“怎么办,我喜欢你。”

“还能怎么办,当男朋友咯。”
其实接完这句话后,我的心里有一点小小的期待,期待他进一步确认我们的关系,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都好。然而他只是翘起嘴角点点头,说好吧,随即转身跳下高脚凳,跑去床边跪在地上逗起肉包子。

我重重把面碗放在水槽里,哗啦一下把水龙头拧到最大,好吧?好吧???

分院的工作渐渐步入正轨,我又开始每天忙得喝不上一口热水,偶尔碰上手术,下班的时间就更没个准。一样叫苦不迭的同事们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串班,休病假,找房子,结婚离婚,在脱下或者穿上白大褂的那个瞬间,我们就好像是推开了连接两个世界的大门。

无论我的时间表有多么紊乱,小毛总在下午四点,拎着我最想吃的零食出现在诊室门口,风雨无阻。

他很招小动物喜欢,脾气差爱抓咬的那种一级警备病号他也能轻而易举地制服,会帮住院部的护工遛狗,那些人高马大的护工都牵不住的大型犬在他手里异常听指挥。

小护士爱同我开玩笑,说院长请了你真是划算,买一个医生赠一个护工。

我说他又不是白效力,还不总顺咱的药给救助站。

每当我这么说,他总啧啧摇头,说你可真是不大气。

他倒是大气,大气得一览无余,但又偶尔像个虚弱的谜团。我只知道他是我的男朋友,他在某个连锁餐厅打零工,他能力不足却还要救助动物,下午四点之前的他究竟过着怎样的日子,我一无所知。

对了,我还知道他的手机号,他像个老人一样不使用任何社交软件,他说晚上不要给我打电话,我住在餐厅宿舍,晚上如果手机响了会让大家讨厌。

我从未怀疑过这一切。因为前任男友在甩掉我的时候好心好意嘱咐我,要留给男人空间,不要总奢望了解一切,这样只会让人想逃,也不要随便疑神疑鬼,怀疑并不左右真相。

我一直是个非常懂得吸取教训的人,做错的题说错的话走错的路绝不会再错第二次。所以在面对小毛的时候,我压抑了自己所有渴望更了解他的冲动。

无数个晚上,他帮我整理完房间离开的时候,我都想让他留下,也想跟去看看他工作和生活的地方,但我一次次说服了自己,给他一个拥抱,目送他走下楼,并从这一刻开始期待第二天的下午四点。

他总是那么准时,就好像是需要定点吞服的一粒百忧解,只要握住他的手,连呼啸的风也温柔,回家的路也不寂寞。

正因如此,他头一回没有在四点钟出现时,我有种要永远失去他的错觉。正准备给他电话,却突然有个女人抱着一只金吉拉冲进来,说要立刻安乐死,“它的右眼被猫妈妈咬穿了,安乐吧。”

“做个手术就可以,没有生命危险的。”

“安乐。”

无论我和护工如何苦劝,女人就是打定主意要安乐,这时候我好像忽然看到小毛颓颓地倚在墙角,漫不经心对我说,你收养它呗。

我说反正你就是不要它了,放这里吧,是死是活和你都没有关系了。

女人撇了撇嘴巴,抓起手袋转身就走了。

大概这个小家伙和肉包子一样,只不过是赚钱的工具,救或者不救,都需要与自身价值做好了换算才能决定。

我冲护工叹了口气,把可怜的小家伙交给他,说走吧,准备手术。

那个手术做了两个小时,小家伙出了手术室转进ICU,同事们好像接生了亲戚家的孩子一样欢呼雀跃。累瘫了的我突然想起还没给小毛打电话。

我抓起手机走出医院,一边调出小毛的号码,一边往隔壁的巷子里走,打算买杯热奶茶犒劳自己,却迎面看见小毛背靠路边的杨树,垂头丧气坐在地上,身边是好几摊吐过的痕迹。

他眯起眼睛抬起头,挤出了一点笑容,“对不起,想给你买奶茶来着。”

过去的五年里,我每天旁观许多生离死别也极少掉眼泪,职业教会我在哭之前先找解决办法。但他弱不禁风地说完这句话,我忽然就哭了,我忘掉我应该先把他带回屋,给他一杯热水,然后决定去不去医院,可我只是走过去,蹲在他身边,抱住他哭了起来。

“我就是肠胃不好,贪吃还无福消受,总吐,没事的。”他说着用下巴抵住我的头顶,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。

一向三好员工的我第一次早退,带他回家,把他塞在被窝里,我手忙脚乱熬粥,他和肉包子相拥呼呼大睡。

太阳落下,街灯亮起,原本畅快奔流的公路堵得水泄不通,对面的塔楼,暖色灯光一层层亮起,我托着腮看小毛一口一口吃粥,一脸掩饰不住的嫌弃,居然也觉得是幸福。

强迫他喝了一袋保护肠胃的冲剂之后,又把他塞回床上。过去我最受不了撒娇的男人,却不晓得为什么可以这样容忍小毛,他的脑袋紧紧贴在我腿边,一双滚烫的手也用力握住我的手,我就这么看着他的睫毛,听着他的呼吸,跟着他一起睡了过去。

通常我都会在清晨五点被肉包子挠醒,但今天我安安稳稳睡到七点半,冲下床的时候小毛已经不见了,而肉包子则一动不动蹲坐在门边,望着门的方向。

后来我没再见小毛吐过,可我总觉得他比之前更瘦了,吃得也更少,原本爱吃的烤鱼虾锅之类的也都不再积极拉我去吃。

接金吉拉回家的那天,气温骤然贴近零度,转眼秋入冬,暖气未来,我们窝在沙发上的姿势就变成了我抱着金吉拉,小毛抱着我,肉包子远远观察这个和它一样少了一只眼的新房客。

就算不来暖气,一直这样也很好。可这松懈的想法刚冒出来没一会儿,我就发现小毛不对劲,他每隔五六分钟就要去一次厕所,相当频繁。

“你是不是还在吐。”

“就是水喝多了。”

“水喝多了也没有这样跑厕所的。”

我没有办法相信他的敷衍,在他再次冲进洗手间的时候,我犹豫了片刻,直接撞门进去。

小毛大叫一声转身提上裤子,而我却傻眼了。本想抓他呕吐的现行,没想到马桶里却是鲜红的血。

“你怎么回事!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走在高空钢丝上一样,陡然拔高,晃晃悠悠。

我是一个不易生气,也不爱哭的人,即使只是宠物医生,也一样是冷面医生,可遇见小毛之后,我身上所有的职业性都被一一击破,我几乎要对他哭嚎起来,“你到底是怎么回事!你这是尿血!你这么不当回事你怎么好意思说喜欢我!你凭什么喜欢我!”

好像是被我吓到了,小毛缩手缩脚在一边,像个犯错误的中学生,沉默了半天才挠挠头说,“我明天去医院可以吧。”

我才不相信他会自己乖乖去医院,所以这个冷风快把骨头吹散架的夜晚,我押着他去最近的医院挂急诊,他挣扎了半天才说,“我们的身份证都被扣在院长那里,我没办法看病……”

我看着他的眼睛,在那么冷的深秋,他显得孤单又可怜,这一刻我不管他说的是真话假话,他到底是受虐待的孤儿还是潜逃的杀人犯,我只想要他好好做我的男朋友。

我用自己的身份证挂完号,和急诊大夫稍作解释,就顺利给小毛做上了B超。我怎么会用顺利这个词呢,B超结果显示小毛是多囊肾……就算我不是给人看病的大夫,我也明白多囊肾意味着什么,这样的基因缺陷一旦发病起来,猫只能等死,人只能等尿毒症。

“现在没有办法做进一步化验,明天过来吧,下午专家在。”带着急诊大夫这句嘱咐,我拉着小毛走出了医院。

“对不起。”小毛忽然对我说。

我仰起头看他,我相信他一定看见了我满脸的愤怒,我想说凭什么,你凭什么突然出现然后给我的人生带来这么大的灾难,你为什么不去喜欢其他人。

可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,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,明天再说。我现在要回去取身份证,不然就真的要等死了。

“我陪你去。”

“我不想让你看见我可怜的过去。”他没有迟疑,是坚定的拒绝。

我们在一起三个月,他头一次这么严肃。

“还是四点?”

“还是四点。”

那是我同小毛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
下午四点,他并没有出现。我搓着手在门口张望车水马龙的大街,好像心底明知他不会来,他的手机也始终关机。

在他消失三天后,我选择报警。可按照我报出的名字,他们查不到对应的失踪人口。

我也去了他打工的连锁餐厅,拿着他的电话号码与手机里像素模糊的合照,25家热闹的火锅店,我一家一家去,一家接着一家失望。

小毛失踪后的半个月,我终于站在第25家火锅店门口。我不愿意相信小毛对我说了三个月的假话,因为除了一些宠物药品之外,他并没有得到任何好处。

这家火锅店在东郊,距离市区一小时车程。我在午饭点找到经理,硬是给他看小毛的照片,他摇头说不认识,我又坚持要他看手机号,本以为又要无功而返,经理却皱了皱眉头,说这个号码有点熟啊,你等下我看看。

在经理检索自己的通讯录时,火锅店里鼎沸的人声渐渐平息,我的心脏一下下清楚地跳动,每动一下都震得我胸口生疼。

“找到了!就是隔壁老曹以前那个电话嘛!”

“隔壁……老曹?”

“你出去,左手边,有个卖猫的,是个猫场,就那老板,他早就不用这号了,可能是他亲戚?”

我道谢之后连忙冲出火锅店冲进隔壁猫场。

我敲门进去之后愣了一下,逼仄狭长的违章搭建平房,不足一平米的小窗,气味难闻,密密麻麻的笼子贴墙排开。屋中间有个叼烟数钱的光头男,肥硕,油腻,脖子上挂着核桃串,脚边的垃圾桶里是扔掉的针头和药剂瓶,我扫了一眼就知道是在给病猫注射的血清,我再扫第二眼,就能看出这六七十只猫里,外伤内病,没有一只是健康的好猫。

光头男抬头看见我,“买猫?谁介绍来的?”

“我找人,我想问问你认不认识这个人。”我把小毛的照片递到他面前,他不耐烦地说不认识。

“那这个手机号,你有给别人用过吗?”

“没啊,这手机一直扔那边抽屉里呢。我说你到底是来干吗的?”

光头男话音未落,就从门口小跑进来一个二十来岁小青年,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只手机和一堆钞票,我一眼就认出那只小毛一直带在身上的旧手机。

“这不就我那手机么?”

“估计这也是你这丢的钱。我不是去处理那几只快死的病猫吗,这手机和钱就在那边窝里,我说你这的猫简直成精,还知道藏钱了。”

“哟,两点了,我得去狗场那边,你给我锁好门,别再给我跑了猫!再跑我打断你狗腿!”

“那布偶不就跑丢了一天么,不还是自己回来了。”年轻人撇撇嘴,叨叨了一下。

“哪天丢的?哪天回来的?”我连忙追问。

年轻人立马给我报了日期,他说自己为这个挨了好一顿打,好在第二天就回来了,反正也快死了,到处尿血。

他告诉我的日期,正是我和小毛分开的那个晚上。

“我能看看那只布偶的照片么。”我觉得自己的体温从指尖开始一点点下降,冷得像第一次遇见小毛的那天一样,快要从自己的身体上脱落下来。

年轻人摸出手机,“长得还挺好看的,可惜了,不然能卖好几万,喏。”

照片上的布偶猫蜷缩在肮脏笼子的角落,他棕色的背毛像一件厚实的御冬毛衣,同样棕色的眼睛好像永远都明白你想要什么,他长长的睫毛挂着浓浓的哀伤。

我看着照片里那双漂亮的眼睛,放声大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