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绿亦歌) 都市言情小说《系我一生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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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霸美女作家绿亦歌继《岁月忽已暮》后首触都市言情,十五年痴爱,如行走于暗夜

第二章《一个人的婚礼》
1.
第二天姚小同上班,脸上明显挂着四个字“不在状态”。
“又是怎么了?”孙大年嗑着瓜子问她。
姚小同有气无力,把昨天自己的丰功伟绩给他讲了一遍。
“不过当时连羽叫她的名字很奇怪,什么东吴。”
“我看过她身份证,是叫庄蝶,可能是小名吧。”孙大年说。
“哼,”姚小同抓狂道,“我也有小名!”
“是吗?”
“小小同!!”姚小同举起手,脸上肉堆在一起,故意卖萌道。
孙大年一阵恶寒。 “等一等,”孙大年说,“东吴?”
“怎么?”
孙大年放下手中的瓜子,用纸擦了擦手:“我知道这个庄蝶是谁了!”
姚小同不明就里:“谁?”
孙大年十分同情地看了姚小同一眼,拍了拍她的肩膀:“门泊东吴万里船,她就是东吴。”
姚小同还一头雾水,不知道他在说什么。孙大年拿出手机,在浏览器上搜索了“东吴”两个字,然后递给姚小同:“东吴是她的笔名,出道很早了,每一本书都很畅销,咦,这张照片拍得真是好看。写爱情小说的吧,我有个表妹是她的粉丝,老是东吴长东吴短的,我刚刚才反应过来。”
姚小同翻了个白眼,不屑一顾的样子,又忍不住去偷瞟孙大年的屏幕:“嗤,有什么了不起。”
“你完了,姚小同,”孙大年同情的看了她一眼,“论长相没有人家美,论身材没有人家好,就连才华也差太多,你拿什么和她比?你的天然呆吗?哎,人家粉丝一人一滩口水都能淹死你。”
“孙大年!你到底站哪边的!”
“当然是你这边!”孙大年义正言辞,“我建议你还是去炸婚礼现场吧。”
姚小同终于一把抢过孙大年的手机,手指往下拉,一目十行,看着庄蝶的资料。
脑海里,响起的却是阮丹丹说过的:“生老病死,结婚生子,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天,接受现实吧。”
如果他所爱的那个人,并不是她想象中那么低俗脑残,没品位?
“不就是一个写书的吗!”姚小同咬牙切齿,“我也——”
“你也?你也什么?”孙大年好奇地看她一眼,“你也写书?”
“不是,我也——”姚小同欲言又止,扯了扯自己的头发,“算了。”
然后她站起来,抓起钥匙就往外跑。
“诶诶诶,上班时间呢,你干吗?”
“买书!”姚小同咬牙切齿,“知己知彼,百战百胜。”
半个小时后,姚小同抱着厚厚一叠书走出书店,她买下了东吴所有的书,包括再版的,精装的。
“有我这样的情敌,也算是功德圆满了。”姚小同心想。
既然都已经翘了班,姚小同打算顺路去不远处的一家蛋糕店买点曲奇饼干。她站在马路上,望着对面,耐心地等着红绿灯。在这个时候,姚小同余光看到了转角处的一对情侣,两个人穿着和身材都十分打眼,姚小同便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。
这一看不打紧,姚小同发现,那个女人,不正是庄蝶吗!庄蝶和一个男人面对面站着,男人身材高大,穿着亚麻色的毛衣,庄蝶仰起头,不断地在说什么。
男人没有说话,过了一会儿,伸出手,轻轻地摸了摸庄蝶的头发,然后转身走了。
绿灯亮,姚小同怔住,看着庄蝶,她还保持着刚才的姿势。姚小同立即走上前,试图叫她的名字:“庄蝶?”
女人回过头,确实是庄蝶。她没有化妆,素颜看起来像是只有十七八岁的样子。这是什么情况?姚小同当场傻了眼,现场捉奸?
“庄蝶!”姚小同怒道,“你这个骗子!”
庄蝶却一点没有被人撞破的尴尬,无所谓地擦了擦脸上泪,一脸从容地看着姚小同,眉毛上挑,一副你奈何我的样子。
“你!”姚小同气得不行,“你太不要脸了!”
“你看到了?”庄蝶问。
“废话!”姚小同说,“亏连羽对你这么好,你还说什么要办一场让人终生难忘的婚礼,你真让我恶心!”
“小姑娘。”庄蝶终于笑了起来,摸出一根烟,利索的点燃,像是变了一个人,“我到底哪一句话说过,我要和连羽结婚?”
“那你……”
庄蝶转过头,直直地看着姚小同,她的眼珠颜色很黑,看起来无欲无求,让人捉摸不透,她吐了一口烟圈,说:“这场婚礼,没有新郎,只有我一个人。”
“我其实挺喜欢你的,”庄蝶笑着说,“忍不住想逗逗你,希望你原谅。看到你,就像看到曾经的自己。”
“我……”姚小同只觉得五雷轰顶,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得不知道要如何应对,她不知所措,说话结结巴巴,“可是婚礼的钱是他刷的卡。”
“我之前有一笔钱放在他那,让他帮我做理财,这也是我那天让他跟我一起去你们工作室的原因。”
姚小同沉默不语,在认真思考她说的话的真实性。失而复得后再失去,才是最让人痛苦的一件事。
庄蝶看着她纠结的样子,想了想说:“还有件事,本来不想告诉你。”
姚小同一下子就猜到了:“和连羽有关?”
“嗯,”庄蝶斜睨了她一眼,说,“我和你之间,除了连羽,还有什么可以说的?”
庄蝶打开挎包,从里面摸出一张照片,递给姚小同:“他非砍了我不可,但是管他的呢,你自己看着办吧,就当是给你赔礼道歉。”
姚小同不明所以的接过来,发现照片上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大门,背后写了地址,是庄蝶的字迹。
“什么意思?”
“好奇的话,自己去看看咯,”庄蝶说,“我不知道你们之间的事……但是,姚小同,这么多年过去了,你怎么还能确定,这个人,还是你当初爱着的那个?”
“这很简单,”姚小同接过照片,漫不经心地回答说,“因为他是连羽。他变成什么样,我就爱什么样的他。”
庄蝶没有说话,直勾勾地看着姚小同。
过了一会儿,一直到那根烟在她手头燃尽,她把烟头杵在墙上按灭,突然开头道:“你知道我婚礼为什么要订在九月三十号吗?”
庄蝶靠在墙上,单脚抵着,眼睛望着天空,好似看见了很远很远的一个人,她淡淡地说,“九月的最后一天,我失去周嘉梧。”
“周嘉梧……是刚刚那个人?你们为什么会分开?”
在庄蝶解除了“情敌”这个身份后,姚小同对她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,甚至忍不住有点同情她。
“为什么?”庄蝶瞟了一眼姚小同怀里抱着的自己的书,不满地说,“年纪轻轻的,哪里来那么多为什么?”
“性格还是一如既往的恶劣,”姚小同说,“失恋都这么不可爱。”
“喂,小丫头,好好给我办婚礼,”庄蝶回过头瞪了姚小同一眼,“不然我真的把你的连羽哥哥抢走。”
“不可能。”姚小同头也不回,“连羽是我的,谁也抢不走。”
2.
过了两天,连羽发现自己家对面搬来了新邻居。他住的小区偏离主干道,安静不吵闹,绿化和环境一流,面对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年轻人。唯一的缺点就是价格过于高昂,是单身公寓中的奢侈品,入住率不高,所以连羽对面的房子一直都是空着的。
搬家的工人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了,可见此人东西实在很多。
连羽侧身让过放在走道上的衣橱,结果突然从衣橱后面冒出个人头,姚小同笑嘻嘻地对他说:“嗨。”
姚小同这天扎着高高的马尾,显得神采奕奕。一瞬间,好似时光流转,回到十七岁那年,她站在教室门外,大声喊他的名字。
“连羽……连羽……”
连羽实实在在的吃了一惊,这些年,他从来都是波澜不惊,就连庄蝶都说他是面瘫脸,天塌下来也还是从容不迫。
“你……”连羽皱眉。
“惊喜吧?开心吧?”姚小同自顾自地从衣橱后走到连羽面前,咧嘴一笑,“以后我们就是邻居啦。”
姚小同生来就有自嗨的天赋,而且每次发作起来,都让人想怀疑世界,又不忍心打断她。
连羽无可奈何地揉了揉眉心:“姚小同,你怎么一点都没变。”
“是啊,”姚小同笑嘻嘻地接过话,不羞不臊地说,“我依然爱你。”
连羽被她噎住,顿了顿才继续说完:“……依然自以为是、理所当然地打扰别人的生活。”
姚小同愣住,过了三秒,又换上那副厚脸皮的嘴脸:“那是别人,不是你对吧?”
“不,”连羽朝电梯走去,漠然地与她擦肩而过,“我也很讨厌。”
连羽是去工作室取他的下一个工作。一个裂开的清朝瓷碗,从缠枝秋葵的中央断开,就算是碎掉,也有一种美。
连羽工作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待在家里,要保持绝对的安静,一丁点的吵闹都不行。通常来说,都是顾客将东西送到工作室,他再取回家,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他住的地方。
他的助理有一次开玩笑,说他过的是与世隔绝的生活。其实真的有那么一点意思,他并不讨厌这个世界,但是也无法热爱它。
这天,连羽在工作室待了很久。期间许念给他打了一通电话:“晚饭有安排吗?”
连羽顿了顿:“有。”
其实并没有。那天下午,连羽就一直待在工作室里发呆,也不愿意参加同事们的聚餐,也不想回家。等到天黑下来,他才不得不回去。连羽一个干净利落的倒车,将车稳稳当当停进车库,车灯照在对面的墙上,他趴在方向盘上,电台在放一首老歌,王菲的《红豆》,“有时候,有时候,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,相聚离开,都有时候,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……”
连羽皱着眉头,恍惚地想起来,这是姚小同最喜欢的曲子。那时候她总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,一边荡着腿一边轻轻地哼:“可能在我左右,你才追求,孤独的自由……”
连羽关了电台,揉揉太阳穴,强行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,拔掉车钥匙回家。关门的时候,鬼使神差地,他回头望了一眼对面的防盗门,明亮的灯光下,屋门紧闭。
门铃响起来的时候,连羽正好洗完澡,拿着浴巾在擦头发。“叮咚——叮咚——”,他停下手中的动作,看着紧闭的防盗门,猜到了来人是谁。
连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,可是门铃声生生不息,他不得不走上去,给姚小同开门。
果然,门外他的新邻居正端着一碗刚刚煲好的汤笑得一脸谄媚:“快尝尝,我第一次做呢。”
“姚小同!”连羽冷冷地瞪着她。
姚小同一副浑然没听到他的警告的样子:“快点端一下,我端不动了,要掉下去了,快点快点,好烫好烫。”
连羽只得伸出接住她手中的瓷锅。只见姚小同狡黠一笑,大功告成般拍了拍手,伸了个懒腰:“哎呀,这下你可要端好了,我走了。”
然后一溜烟跑回对面屋子将门砰的一声关上。
留连羽一个人站在原地,哭笑不得。
连羽莫名其妙地盯着手中热气腾腾的鸡汤,瓷锅也隔不了热,手柄很烫,他只能回屋走到厨房里先将汤放下。
连羽抬了抬手正准备将汤倒掉,最上面铺了一层金灿灿的油,鸡汤的香味随着他的动作若有若无地散出来。连羽不知为何突然停下来,叹了口气,又将瓷锅重新端回桌子上,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喝起来。
暖橘色的吊灯从头顶落下光线,照得一室清冷,只听见汤匙轻轻的声音。
连羽觉得有点像是在做梦,昨天,昨天的昨天,昨天以前的几百上千个夜晚,他都是一个人,和着夜色自顾自,从来也没有想过什么孤单落寞一类的词语。
这种表面的平静,姚小同只用了一碗鸡汤就打破了。
味道倒是不差,连羽想。
换成别人可能还是知道,但是他连羽是最清楚不过的了,姚小同是真的含着金钥匙出生,十指不沾阳春水,笨手笨脚的,能做出这样一锅像样的鸡汤,大概是真的下了功夫。
连羽含着口中的汤,一时觉得有点盛情难却。 她真是,一点都没变。头发上的水还未干,有水珠顺着连羽的发丝,经过他修长的脖子,慢慢滑下,晶莹剔透。
而他的对面,北京城的高楼大厦灯光璀璨,映得黑夜都成了白昼。这样大的城市,这么多人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的生活着,忘记过往,不知今夕是何年。
夜夜不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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