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是那最温柔的风

好像,每年的冬天真的会很冷,每个男孩的青春都有篮球,每一段没能接着走下去的感情真的会让人泪流。 林温婉是个好女孩。她坚强又勇敢。我和她,认识的时候,...

好像,每年的冬天真的会很冷,每个男孩的青春都有篮球,每一段没能接着走下去的感情真的会让人泪流。

林温婉是个好女孩。她坚强又勇敢。我和她,认识的时候,是在篮球场上。腊月的风,轻而易举的把人吹定在床上。冬日的篮球场很冷清,我很喜欢。没有人会跟你挤,没有球鞋被踩脏,可以霸占全场投的酣畅淋漓。

我很喜欢打球,我要把衣服扒掉,我很讨厌风,我不能让它扯住我的衣角,我需要更快的转身,我要跳的更快更高,我不能让身上有羁绊,让汗液润滑我和空气的摩擦。让一切更酣畅淋漓和无所拘束。

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的情景。我曲着腰步,去捡出了边线的球。一双粉色的帆布鞋碰了碰球,很白的脚踝,鞋带用当时很流行的系法,把结打在踝关节处,白色的鞋带,却把比鞋带更白的肤色衬出。我仰头看了看,那时候,应该是早上七点半,至多不过八点,阳光很柔,她留着一个浅浅的梨花头,发尾稍稍盖过下巴。她微微低拉着头,一小片没被耳朵勒住的头发泄了下来,被阳光映衬得很柔和,我痴迷在那一片金黄,我能对着阳光看清楚发尾,分叉的,没发叉的。倒是她先开了口把我叫了回来,hey,我可以勾搭你吗。

我楞了楞,想说不字,喉头却像卡住了,只能无力的发出我,我。我竟然结巴了,可是这种时候,我不能让她看出我很怂,少年的自尊心就像少女的肉体,从不愿让陌生人触碰哪怕一丝丝都不行。我摸了摸口袋,掏出两个一块钱的硬币。我每天都会带两个硬币在身上,我觉得这样很酷。就像陈浩南会在街上摆弄他的打火机一样,可我不抽烟,没有打火机。我放两个硬币,在打球的时候,它们会随着我的步伐,碰撞,发声,我知道这是我的节奏。我要让大家知道我打得好,知道我与众不同。我把硬币拍在她手上说,给我买瓶水,干的说不出话了。

那一年,街道旁的店铺,已经被庞龙的两只蝴蝶攻陷了。而林温婉,也像只蝴蝶,翩翩的飞舞在我身边了。我们放学会一起回家,她有点话唠,我总摸不清她的方位,刚听见声音,转过头,却发现她已经在前面了,她就像蝴蝶一样,翩翩的走着,一下子在左边,一下子在前面,一下子又退到了右边。她就像个小精灵,我拿她没办法,我只能去弹她不断跳动的马尾。因为她就会立马停下来,正对着我,睁圆了眼睛,撅起嘴一字一顿的说,我不要理你了。

我曾问过林温婉,遇上我,有过后悔吗。她说,那一天,风很大,我看见了你,你光着膀子,不胖不瘦,我能看见你身上冒的热气,有点白呼,太阳出来了,阳光洒在身上,你泛着金光,我知道,你会披着金甲圣衣娶我。

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爱她。我记得那一晚,她的唇碰上我的唇,那一瞬间,我以为我的脑子会告诉我天长地久天荒地老的,可是它没有。我知道她应该很紧张,她的心应该跳得好快,我看见她不断起伏的胸口,挣扎着从厚衣服耸出的两堆锥形也不断的起伏着。我没有想太多,我只觉得身体很燥,很燥。
中考了,我考的不错,她也考的很好。我说,我不想读书了,我讨厌做沉闷的事。她说,那你去吧,你努力的赚钱,我努力的读书,过些年,我们就能交汇了。你养我,我教你的孩子。

我们分开了三年,Nokia出了5300,彩色滑盖,很漂亮,我很想买给她,可是我没钱。我的口袋里装着的是N1100,黑白屏幕,坚硬耐摔,唯一的缺点是无聊的时候,只能玩玩贪食蛇。她会抓着一切机会,偷偷的用父母的手机,低声下气的借朋友的手机,她不能和我说太多太久的话,她怕父母发现,她怕朋友以后不会再借。她每次都会给我哼唱着一小段歌曲,奶茶的,Jay,伍佰,各式各样的歌曲,她说是她的心情,她想我的时候。

我从来都没有想过,会有一个人,唱那么多的歌给我听,教会我很多首歌,认识了很多个歌手。就像我一直都没想过她会走。她去上了大学,我们就此别过。

我不知道,一声再见到底会不会再见。她是那最温柔的风,吹拂了我整个青春。我想也不需要再见了,你看不见我,我看不见你,愿我们再彼此看不见的岁月里熠熠生辉。

从前从前有个人爱我很久,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