饶雪漫青春成长小说《左耳》

《左耳》讲述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。生动地塑造了小耳朵、吧啦、张漾、许弋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的形象,并用极富张力的文字完美展现了当下青年人成长时期的疼痛和美好。

十七岁的女孩想变坏。左耳听力不好,如果站在左边说话就听不见,这样一个不起眼而内向的“我”某天突然就暗恋上了男生许弋,而同时许弋却被绿色眼影的长裙放浪女孩吧啦追求到手。心碎的“我”在偶然的机会和吧啦成为朋友,也认识了吧啦真正心爱的男生张漾。原来,张漾为了报复许弋一家而唆使吧啦引诱许弋,再抛弃了他。这个恶毒的阴谋连带出一连串的伤痛,纯洁的爱和年轻的心一一被残酷现实摧毁,当追悔之时,一切都不能回到从前。

我是一个好姑娘(1)

木子耳上帝做证,我是一个好姑娘。

我成绩优秀,助人为乐,吃苦耐劳,尊敬长辈。我心甘情愿地过着日复一日的日子,每天晚上十点准时睡觉,第二天早上六点按时起床。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看天,那个时候,天总是蒙蒙亮的,就算是夏天,太阳光也只是稍稍有些露头。然后,我会坐在窗前读英语,声音大而甜美。我的妈妈走过来,给我递上一杯浓浓的牛奶。我把牛奶呼啦啦喝掉,继续读我的英语。

我的妈妈站在清晨的房间里充满爱怜地看着我。

遗憾的是,我是一个有点小小缺点的好姑娘,我的心脏,还有我的左耳。生下来,就是这个样子的,心脏的手术做过了,很先进的技术,没在我身上留下任何疤痕,所以于我可以忽略不计。但我左耳的听力始终不好,你如果站在我的左边跟我说话,我就有可能一点儿也听不见。

所以,我读书的时候,总是比别人大声。

虽然是这样,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好,在十七岁以前,我是那样单纯地爱着我自己,就像这个世界上很多好心的人,那样单纯地爱着我。

可是,比较老土的是,我在十七岁的某一天,忽然情窦初开了。我始终想不起那一天的天气,我只是记住了他的脸,在学校的对面,黄昏的街道旁,斜斜靠着栏杆的一个男生,背了洗得发白的大书包。他的脸,是如此的英俊。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,吓得我掉过了头去,心莫名其妙地狂跳不停。

他叫许弋。

我一度非常痛恨这个名字,因为后面那个字在电脑上用五笔很难打出来。我练了好多天,才可以顺利地一遍一遍地重复。

白色的屏幕上,全是这个名字,我用红色,将其打得又大又鲜活。好像他,就站在我的面前。

在知道许弋后,我的博客才有了一点儿真正的含义。

我说的是,知道许弋。

事实就是这样子,我们并不认识,也没有机会认识。我只知道他读高三,快要毕业了,他成绩很好,我还知道的就是,有个读技校的女生正在疯狂地追他。

我见过那个女生。她的穿着很奇怪。有的时候,我觉得她像一颗植物,特别是她穿着绿裙子站在我们学校门口的那一次,我看到她涂了绿色的眼影,脸上还有一些金色的粉,她拿了一朵黄色的葵花,孤孤单单地站在那里。

还有一次,她用油彩在自己白色的衣服上写上了四个大字:我爱许弋。

很多女生走过她身边的时候,尖声叫喊。

她成为我们学校门口的一道风景。

最关键的是,最后的最后,许弋居然爱上了她。

他爱上了她。

他在有一天放学后走到她面前,他对她说:我们去看看你喂的猫吧。

女孩呼啦一下跳起来,欢呼着,手臂张开,像个滑翔机一样地跑了一圈,再到许弋的面前停下。她说:帅哥,我终于相信爱情是可以争取的哦!呼呼呼,我幸福得要死掉了呀。

那个喜欢把自己的眼睛弄得绿绿的女孩,我后来知道,她叫吧啦。

我终于认识了吧啦,在学校后面的拉面馆。

我后来想,这其实是我一直都在预谋的一件事。

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外面在下雨,店里特别吵。我下了晚自修后觉得很饿,于是我去了拉面馆。她背对着我坐在靠墙的某张桌子上,穿着粉红色薄对襟毛衣,显得很醒目。等我走近后,我发现她叼着555.英国牌子的烟,她吸得好像特别津津有味,有点像有个小妹妹在吃巧克力。店里的小电视机里放着无声的电视剧,在我看她的时候,她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电视机。

我在她对面坐下来。

然后她瞟了我一眼。

然后她伸手在我冒着热气的碗里抓了一把香菜扔进自己碗里。然后她吐掉烟蒂一声不吭吃起她的面来。我第一次那么清楚地看到她,她在脑后挽着一个圆圆的髻,瓜子脸,没有一颗痘痘眼睛也特别大。我觉得她很漂亮。是那种越看越漂亮的漂亮,深藏不露吓你一跳。她没有涂绿色的眼影。

我当时在心里想:难怪许弋……

“你也是天中的?”她看着我胸前的牌子问。

“嗯。”我说。

“哦。”她说,“你认得我?”

我违心地摇了摇头。

“你们学校的坏孩子都认得我。”她得意地说,然后又笑,一张脸越发精致。

那次我们吃完了饭,走出面馆的时候,雨越下越大了,雨水一直顺沿着水泥砌的屋檐往下滴,我们出不去,只好靠着墙。

我实在忍不住地问她:“你也喜欢吃香菜?”

“不特别喜欢,但是我就是喜欢抢别人的东西。”

我有点惊讶地望着她。她伸出手来摸摸我的脸,然后笑得两眼弯成很好看的月牙,她说:“呵呵,别人的东西才是好的。小姑娘你会明白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