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都爱雾霾天

说起我的犯罪经过不得不从三年前开始说起,那是一个国庆假期,雾霾照例很大,走在路上像是在往什么东西里面挤,我喜欢这种融入大自然的感觉。我和前女友小P去...

说起我的犯罪经过不得不从三年前开始说起,那是一个国庆假期,雾霾照例很大,走在路上像是在往什么东西里面挤,我喜欢这种融入大自然的感觉。我和前女友小P去逛街,她一边走一边玩手机。她喜欢在雾霾天拍照,说这样拍出来的照片有一种神秘的科幻感。稍不留神,她就落到我身后好几米远,我就停在前面,等着她从迷雾中钻出来。在一个十字路口,我等了大概有十分钟都不见她的身影。我往回了走了很久,也没找到她。给她打电话,发现已关机。她就这样消失了。

打电话报警,警察说最近在雾霾中走失的人很多,请不要着急。过了两天我再打过去,号码一直占线,好不容易打通了,说明情况之后,对方告诉我我无权查询P的下落,警方也没有义务为我立案,因为系统里显示我们没有领取恋爱证明,不是情侣关系。当初我们嫌麻烦没有去领那个证,没想到在这里栽了跟头。没办法,我只能等。每天照旧上下班,日子昏昏沉沉的,像是裹了一层棉花糖。那段时间得抑郁症的人越来越多,公司规定每周都要做一次体检,一旦被查出身患七级以上抑郁症,就会被开除。我每天回家都会掏出手机,点开“不再抑郁”APP自测一下,小P失踪一年后,程序第一次显示我患上了一级抑郁症(十级为最高),它建议我再找一个女朋友。

那一年是新中国成立一百周年,国家特批了十天假。雾霾加重之后,很多方向感差的人走路的时候都要开导航,经常撞到别人身上,我不喜欢那种身体接触,所以网购了一大堆零食和饮料,打算在家宅十天。那阵子为了缓解抑郁,我买了一个充气娃娃,还给她买了一整套洗漱、化妆用品,衣服鞋子。假期中的一天,我突然发现充气娃娃的东西好像被人用过了:牙膏被挤过,毛巾湿答答的,衣服上还残留着体温……

是幻觉吗?我急忙打开“不再抑郁”测了一遍,还是一级抑郁症,这个级别是不应该出现幻觉的,我也就心安理得地继续宅下去了。我买了一本202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伯特·齐默曼(Robert Zimmerman)的诗集,读了几首之后我突然想放声朗诵,便清了清嗓子念起了那首著名的《答案在雾霾中飘荡》:

一只公鸡要飞过多少片海
才能成为一道菜
一个男人要吸多少雾霾
才能被称为天才
……

刚念了两行我就听到浴室的方向传来一声尖叫,一道雾霾模式下的手机强光随后打在我脸上,我看到光后面站了一个裹着浴巾的女人。

“你是谁?”
“你是谁?”
“这是我家啊!”
“这是我家!”

这就是我和Q初次见面时的开场白,一段足以载入史册的经典台词。事情是这样子的,三天前,Q回家时手机没电了,没法开导航,就凭记忆走回了家,结果她进错了小区,来到了我的房间里。我们租的都是专为外省务工人员打造的商品房,房间布局都差不多。巧合的是,我为充气娃娃买的东西都是她喜欢的牌子,跟她平时用的差不多,她一直也没发现。她跟我一样,宅在家里的时候不喜欢开墙灯,这几天她一直窝在客厅的沙发上上网,我一直在卧室,所以我们一直没有发现彼此的存在。

于是很自然地,假期一结束我们就去民政局领了恋爱证明,正式同居了。说起我们的恋爱史,其实是乏善可陈的。这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,就像那些经典童话故事一样,一旦确定恋爱关系了,就只剩下了一句“从此以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”。我们一直和和气气的,唯一的一次争吵发生在一年前出太阳的那一天。北京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出过那么大的太阳了,透过雾霾居然能依稀看到太阳的轮廓,新闻上说这是三十年难得一见的天文奇观。Q一时兴起,决定去逛一下朝阳公园。

“在家宅着不是很好吗?朝阳公园是著名景点,今天去那里的人肯定很多,搞不好又堵人了,去干嘛呀!我帮你P一张图,你发到朋友圈里,就假装去过了好不好?”我一个劲儿地劝她不要出去。
“你一点都不爱我!”她气汹汹地说,这还是我们同居一年多以来她第一次发脾气。

没办法,我只好穿上外套,带上“雾霾宝”充电器出门了。果不其然,一走到楼下就发现人特别多,一开始还能与前后的人保持半米的距离,渐渐地只能以摩肩接踵的方式往前挪动了,那情形就像是历史书上写的“春运”期间排队买火车票场景——由此也可以想见,国家取消春节是多么明智的决定。总之,最后完全堵住了,所有的人都只能停在原地。

大家纷纷掏出手机戴上耳机开始上网,嘴里不时嘀咕着“不急不急我不急”。这是堵人时政府大力提倡的专用文明用语,大家执行得都很好。Q叫得很大声,我们很少在节假日出门,她觉得这样叫很新鲜,当然这是违反规定的。

不过没多久,她就累了,开始烦躁起来。我让她爬到我的头上,看看路况:前后左右都是黑压压的人头,似乎又是一次全城大拥堵。不少人因为没有地方站,都爬到了朋友或恋人的肩上。

这样的状况持续了一整天,天快黑的时候,所有人都开始高喊着“不急不急我不急”。政府不久前规定堵人时禁止交谈,最高惩罚是一年不能用手机,没有人敢冒那个风险,所以大家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愤怒。手机有电的人不多了,我朝着有屏幕光亮的地方看去,无意间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孔。我想了很久才想起来她就是我的前女友小P,不知道为什么,我突然感到她手机屏幕上的光不但照亮了她的脸,也照亮了我的记忆。她是我的大学同学,我们在一起七八年了,可她失踪之后我都没怎么用心找过,也很少会想起她。这到底是为什么呢?是因为吸了太多雾霾的缘故吗?我不知道,只记得当时一股热血冲上脑门,我不顾Q的喊叫,不顾空中响起的警报声,拨开人群,拼命往小P那里跑……接下来的事情,大家都知道了,我因为触犯“故意推人罪”“故意撞人罪”“故意损害他人手机罪”“破坏交通秩序罪”被捕入狱,有期徒刑四年。这是本市十年来最严重的一次刑事犯罪。本来还有两年的,但因为我在牢中表现好,所以有了一次向公众忏悔并获得减刑的机会。

我深知自己有罪。可能因为我很少出去,没怎么遇到过堵人的情况,所以那天脑子比较乱。我后来想通了,前女友活着就好,现在不是流行在雾霾中分手吗?大家都说这样很浪漫。小P大概是提前掌握了这个潮流,那天她是故意躲进雾霾里的。我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,珍惜身边的人,好好工作,好好为国家效力。上回Q来探望我时告诉我她还在等我,我很感动。我打算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跟她结婚,虽然我跟她都是外地人,结婚手续需要办理三年才能下来,但我已经下定决心了。希望大家给我一次机会。谢谢。

2052年10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