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心高手

1 “爱情这东西只会叫人伤心,不是吗?” 二十八岁那年冬天,我正经历一场失恋浩劫。失恋整一个月当天,大年初七,我人生中第三次坐上方娇的出租车。她为防小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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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情这东西只会叫人伤心,不是吗?”
二十八岁那年冬天,我正经历一场失恋浩劫。失恋整一个月当天,大年初七,我人生中第三次坐上方娇的出租车。她为防小臂晒伤的那双丝质白手套仍戴着,车里的布置较两年前更加丰富:方向盘前面固定住一张塑封过的见义勇为奖状;副驾驶位前面贴着一张花季少女的自拍照,女孩挺好看,发型略杀马特,自拍照旁附有微信二维码,下书六个黑体字:“海外代购扫我”;最中间还是那张营运执照,照片里的方娇,美得像九十年代初的女明星。
方娇三十七岁了。
“人要是不浪费生命去追求爱情,那得省下多少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儿?上礼拜你妈坐我车,听说你失恋了,死去活来的。你一个大小伙子,该做的正事儿太多了,至于为这点破事儿伤心吗?”
“方娇姐,你那时候伤心吗?”
“我啊,”方娇点燃一根烟说,“时间太长了,我都不记得了。”
我说:“我对她那么好,她怎么忍心让我伤心呢?”
方娇姐反问:“难道你就从来没让别人伤过心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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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识方娇姐那年,我十岁,她十九岁。也是在同年,我结识了小武哥。
方娇是我们大西菜行的一枝花,能歌善舞长得漂亮,连考三年才考上音乐学院,梦想就是当歌星,我们大西菜行还真出过一个女歌星,如今是流行乐坛一姐,当年方娇的偶像就是她。方娇是我表姐的初中同学,曾跟表姐关系很近,本来说好将来要一起当明星的,一唱一跳弄个组合,结果我表姐高中就辍学不念,去技校学美容美发了,进了技校,又跟小武哥成了校友,小武哥是汽修班的。小武哥是大西菜行的小老大,能打好斗,大西菜行的大小孩子都怕他,当然也有一些不爱念书的孩子跟着他混,反正我父母是严厉告诫我要远离这个人。大西菜行是以一个菜市场为圆心的聚居区,三教九流,鱼龙混杂,我妈从我很小就开始嚷着早晚要搬出去。方娇跟小武哥的故事,早先我大多是从表姐那里听来的。至于我真正跟小武哥结识,是因为一场大劫案。某个夏日午后,我的全部身家被两个小流氓劫了,金额共计一块钱。
十岁那年,我妈每天只给我一块钱零花钱,那天我原本打算把一块钱全花了,买张镶水晶边的高级贺卡送给我暗恋的女同学,还没走到文具店,路遇一个推车卖冰淇淋的,一咬牙,花五毛钱买了根甜筒,贺卡就只能买没水晶的了。就在此时我被两个骑车的小流氓拦下,抢走了我仅剩的五毛钱,大该因为我太穷惹得他们懊恼,临走前领头的那个还把我没吃完的甜筒呼在了我脸上,两人大笑着骑车走了。抢钱就抢钱,干吗要侮辱人呢?我没出息地哭了,边哭边往家走,泪水跟融化的奶油在脸上粘成了一团,用手擦也擦不净。突然,我被路边一个声音叫住。我回头,小武哥正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。
“你是不是王小璐(我表姐)的弟弟?”
我点点头。
“过来。”
我老实地走过去。
“坐下。”
我乖乖坐下。
“咋的了?”
他刚问了这一句,我便嚎啕大哭,把劫案过程讲了一遍,最后连我暗恋女同学的姓名、班级职务、家庭住址通通都报清了。
“等着。”
小武哥起身到小卖店门口打公用电话,撂下后也没给钱,回来继续坐着。
不一会儿,那两个小流氓又骑车回来了,第一眼见到我还坏笑,但是对小武哥恭恭敬敬。小武哥叫他们俩去买两个甜筒,等他们买回来,小武哥拉我起身,把甜筒交到我手上。
“呼他俩脸上。”
“啊?”
“叫你呼!”
我战战兢兢地用甜筒对领头的那个鼻尖蹭了一下,手刚要放下,突然被小武哥抓住,用力一戳,整个雪糕球戳进小流氓眼睛里,疼得对方直叫。
“这才叫呼!”
于是我壮着胆子,学小武哥的样子,把另一个甜筒呼在另一个小流氓脸上,呼完自己傻乐。两人谁都不敢动,小武哥绕到两人身后,一人屁股踹了一脚,领头的那个直接被踹跪在地上。小武哥骂了一句,真他妈没出息,抢小孩儿。最后命令两人交出两块钱,才放他们走,他们本来要倾囊上交,小武哥叫他们滚,他只要两块钱。
“拿去买贺卡,你一张我一张,”小武哥把两个钢镚儿交到我手里说,“都要镶水晶的。”
我随口问:“你要送谁?”
小武哥说:“关你屁事。”
小武哥接了我买回的贺卡,骑上他那辆小摩托,突突突就开走了。这时我终于明白,为什么大热天的他要穿一件又长又厚的黑风衣——原来迎风吹起来,风衣真的会飘啊。加上他腰带上拴着的那条钢鞭哗啦啦地响,超浮夸。
3
小武哥叫我买的那张贺卡,当然是送给方娇的,他俩从小就是邻居,他追了她一整个童年。大流氓追求一枝花,没错,这是所有童年记忆中的故事理应配备的标准情节。
父母们都说小武哥是大流氓,我表姐也这么说,可我从未亲眼见他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,他甚至不像香港电影里的古惑仔一样收保护费,抢地盘,他只是好打架,很多情况下,其实是打抱不平。后来听说,小武哥是习武世家,爸爸是市柔道队教练,爷爷开过武馆,伪满洲国时还踢过日本人的武道场,算得一方豪杰。小武哥自幼进武术队习武,功夫自然不是一般小流氓能比的,从七岁开始就跟比自己大好几岁的孩子打架,打到二十岁,天天不闲着,从来没输过。十五岁那年,小武哥的爷爷去世,他得到了爷爷的一件传家宝,红缨钢鞭,他爷爷在裤腰带上拴了四十年,出门不离身,上年纪以后,每早去公园里往地上抽响儿,抽在水泥地上啪啪直冒火星儿,往树上抽,一下就能劈断树枝,引来健美操大妈们啧啧赞叹。爷爷死了,钢鞭留给了小武哥,他也天天拴裤腰带上出门,鞭术不逊于爷爷,这样哪怕一个人走夜路,遇上一群仇家,也没人敢轻易动他。按照司马迁写项羽的故事,小武哥这就是“万人敌”的功夫,就算是“百人敌”、“十人敌”,在我们大西菜行也够用了。小武哥一年四季身披风衣、腰拴钢鞭,走在路上,带风带响。自从获他出手相救以后,有段时间我在心里甚至奉他为偶像,某次不小心说漏了嘴,泄露出对他的崇拜,还被我妈痛骂。
小武哥这么威风,他在大西菜行说一声“方娇是我的女人”,当然没其他男人敢接近方娇,不要女人也得要命嘛。彼时最令我羡慕的,是小武哥能堂堂正正地说一句“我喜欢的女人”,注意,是“女人”,不是“女生”,当年幼小的我再喜欢谁,也只能说“女生”,着实让我渴望快些长大。
那张贺卡,石沉大海,就像之前小武哥送给方娇的上百件大小礼物一样的命运。
“我要当歌星,你少耽误我。”
表姐说,方娇当年拒绝小武哥时原话就是这么说的,她在场。可我当时不太相信,一个年轻女孩,说话怎么能这么现实呢?就算拒绝人,也要稍微委婉点啊,给人留点面子。可后来我接触了方娇才知道,她就是这么个人。
小武哥为表真爱,没有学一般小流氓那样在手臂上纹一把刀穿过一颗心,心还是滴血的,或者直接纹上方娇的名字,他更狠,拿刀往自己手臂内侧刻道道,我猜是每伤一次心后就刻一道,但这又不可能,否则他那一身腱子肉都不够地方刻吧。当时我以为,也许等我到了小武哥的年纪就会明白,人为什么要用伤害自己来表达对另一个人的爱。
那段时间,我跟小武哥有着同样的郁闷,虽然我俩年纪差了十岁。我暗恋的女生,原来暗恋着隔壁班的体委,更过分的是,她竟然把我用血泪换来的镶水晶贺卡上交给了老师,举报我耍流氓。我被找了家长,挨了我妈一顿打,说我果然是在大西菜行生活久了就学坏了,她搬家的计划看来要再提前了。小武哥被方娇再一次拒绝,痛彻心扉,酗酒度日,情绪极其不稳定,最终因为跟技校老师闹矛盾,在车库里对老师操起扳手,好在被同学拦下,才只是被开除,没进监狱。不过小武哥还是创下一个纪录:他在技校呆了六年,愣是毕不了业。
从学校出来,小武哥跟父亲借了一笔钱开了个小饭馆,主营炒菜,但他每天大多还是在街上闲逛,打打游戏机,打打台球,打打架,最主要的业务,还是跟踪方娇,美其名曰暗中保护。不过方娇的美貌,的确还是会招惹是非的。音乐学院的学生,大学读一年就都想着出来唱歌赚钱了,方娇在音乐学院里也算是班花,自然不落后。九十年代末,已经过了组团全国跑星的热潮,更多是在酒吧驻场了,那几年的酒吧,是社会大哥跟混混们热衷的娱乐场所。某一晚,方娇正在台上唱歌,台下有一桌人在一首歌内连送了三次花,就想叫方娇唱完下台喝杯酒,方娇不乐意,大哥身边的小弟喝多了就上前拉拉扯扯,方娇害怕,但是没哭,她不知道当晚小武哥就坐在台下喝闷酒听她唱歌呢,只见一道黑风衣哗啦啦地跃入前排,上前就是一套组合拳加飞脚,踹翻了桌子,打翻了大哥,这时小半个酒吧的人都站起来了,原来大哥当晚把所有小弟都带来酒吧为自己庆生了。小武哥见势不妙,取下腰间钢鞭就舞起来,可惜酒吧空间闭塞,舞不开,却也足够把众敌驱赶到距自己五米开外,小武哥机智地收回一半鞭子,攥住中间点开始抡,果然顺手了许多,鞭头抽在人脑瓜顶上就是条血口子,小弟们接连捂着满脸的血倒在地上哇哇大叫,小武哥虽然毫发无损,却也被围堵得逃不出去,他大声喊着让方娇先走,一扭头,却发现方娇早就不见了人影。门口进来的是酒吧老板叫来的警察叔叔,把一伙人加小武哥都扭送回了派出所。
以上场景,皆是我想象。因为当时有很多旁观者在场,那辉煌的酒吧夜一战,在后来的许多年里都被大西菜行的小混混们口口相传,等到我长大后听到的版本,已经比上面这版更浮夸了。在小混混们的口中,他们曾经的偶像小武哥,为救自己心爱的女人,在酒吧里飞起来了,他手中的钢鞭,是能在黑暗中劈出闪电的神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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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武哥从派出所里放出来,已经是半个月后了。方娇已经不在那间酒吧唱歌了,学校放暑假,她南下去了深圳驻唱,因为那边唱歌赚的钱更多。方娇的家庭条件不好,父亲因工伤卧床多年,全靠母亲一人撑着,所以方娇那些年总是在拼了命赚钱,她想有朝一日当了大歌星,随便拍个广告就能被钱砸晕,像她的偶像一样,生活的困苦就会被自己远远抛在后头了。
小武哥出来以后,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经营着自己的小饭馆,基本不赚钱,净招待社会上的朋友们白吃白喝了。小学那些年,我爸也是开饭店的,跟小武哥的饭馆就隔一条街,但形不成竞争关系,因为小武哥的饭馆生意实在太差了。但我爸有洁癖,他竟然嫌自己家饭店后厨做菜脏,从不让我去解馋,他自己都不吃。我没办法,想跟邻居小伙伴们下馆子时又没钱,于是偶尔跑去小武哥的店里蹭饭,但只有他在的时候我才敢去,因为他家饭店的大厨比我家的还凶。小武哥在店里呆着的时间不多,如果在,通常是在看书,他只看武侠小说,最爱金庸跟古龙,最喜欢的一本是《神雕侠侣》,偶像是杨过。后来我为蹭饭能心安理得些,还送了几本自己看过的梁羽生给他,可他说没感觉,梁羽生太斯文,还是古龙过瘾。小武哥还说,自己打算写一本《神鞭秘籍》,等我长大了,若能展露武学天赋,他就答应私传于我。
小武哥看了三个月的武侠小说,神鞭秘籍还没开始动笔,方娇终于从南方回来了,可是她还带回来一个中年男人。男人姓梁,也是东北人,早年去南方开酒吧和洗浴中心,赚了不少钱,如今打算回老家,就跟着方娇回来了。没过多少时日,梁老板就在我市最旺的商业街上买下一间地铺,开了家酒吧,那年代的南方人毕竟比北方人会玩,据说那家酒吧很有特色,店内都是用空酒瓶当吊饰装修,棚顶挂得啰里八唆,搞得像盘丝洞一样,到晚上还有穿得很少的漂亮女孩跳舞,社会大哥们爱赶时髦,都去他的店里玩,方娇开始在那家酒吧驻唱,有老板的依托,也不怕被欺负,俨然小老板娘的架势。小武哥气不打一处来,接连好多晚都去酒吧里坐着,就想找茬儿滋事,可偏偏梁老板的脾气特别好,酒吧服务也到位,小武哥愣是逮不到机会,憋一肚子气悻悻而归。
一天晚上,小武哥骑着他的小摩托,在方娇家楼下等着,眼见方娇从梁老板的车里下来,上前把她拦住:“方娇,你怎么这么没良心?!”
方娇不服:“我怎么没良心了?我是掘你家祖坟了,还是勒死你家老狗了?”
小武哥上前一步:“你他妈让我伤心了!”
方娇翻了个白眼儿:“你喜欢我,我就得让你开心?我拿枪逼你了吗?”
小武哥气得腰带上哗啦啦直响。
方娇顶着一脸没卸的舞台妆,继续说:“你一个大男人,不干点正经事儿,天天耗我身上,有没有点出息?我最后再跟你说一次,咱俩没可能,你想都别想了,该干啥干啥去吧,别一天老是副混吃等死的德行。”
小武哥攥紧了拳头,却无可作为。梁老板在车里听见了争吵声,走上前来,问方娇发生了什么事,又劝了小武哥几句。小武哥一拳挥在腰间盘着的钢鞭上,手指骨撞得咔咔作响,风衣一摆,骑上小摩托,突突突消失在夜色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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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娇姐的烟呛得我有点难受,我摇开窗户,冬夜的寒风吹进来又有点冷,再摇上去一点。
“你表姐现在过得挺好吧。”
这句话好像不是问句,我就“嗯”了一声。
“女强人啊,整形医院女老板,离婚自己带两个孩子,肯定挺不容易的。”
“你也不容易。”我说。
“我能赖谁啊?都赖我自己,现在混得这么惨。”
“人生总有不如意,挺一挺都会过去。”
“你安慰别人倒是挺会说的,怎么到自己失恋这点小事就转悠不开了呢?”
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:“那时候,小武哥肯定特别伤心吧?”
“说实话啊,我不知道。”
我才发现这两年方娇姐的嗓音更加沙哑了。
“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,他从来也没跟我说过,我也不问。”
“男人痴情起来,大多都心碎。”
“但我那时候劝他干点正事儿,肯定也没错。男人活在世上,怎么能只追求爱情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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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小武哥彻底心碎的当晚,突突突回家的路上,他被人截了。
截他的人正是几个月前他在酒吧里用钢鞭抽了一圈的那伙人,受气的大哥花钱从社会上找来一个更厉害的打手,终于等到合适的机会,把小武哥一个人堵在小胡同里。小武哥知道自己没得跑,只得应战,而且这一仗分不出个你死我活,是没完的。
那一晚的详细战况,我无从想象,因为除了对战双方,再无旁观者。只知道那个雇来的打手,被小武哥打成重伤残,小武哥也因为此被判了三年大牢狱,出来以后,脸上多了一条蚯蚓长的疤。
小武哥出狱后,饭馆早就黄了,再次沦为无业,但他没打算重新做人,因为他觉得自己做人没错,该打的打,该爱的爱。但是他的形象却有改变,不再穿风衣,不再挂钢鞭,突突突小摩托也卖了。以前跟着自己混社会的那些小兄弟,大多不知了去向,剩下的一些,也都或工作或成家了,只剩下他孤身一人,无处安身。他在社会上晃悠了几个月,终于决心重操旧业,去一家修车厂打工。
那时的我,已经跟爸妈搬离了大西菜行,住到横跨整座城的另一个区,许久没回去过了。直到我初三那年过年,回大西菜行跟儿时的小伙伴们一起吃饭,才在饭店里又遇见了小武哥,他脸上那道疤,着实吓了我一跳,他没有注意到我,我也没主动上前打招呼,因为那晚他独自一人吃饭,我不知道该不该叫他一起加入。我从小伙伴口中得知他在哪家汽修厂打工,第二天一早,还是忍不住去看看儿时曾经的偶像。
我进去的时候,店里没活儿,小武哥穿着一身挂满机油的工作服,窝在角落里写着什么。
“小武哥,是在给我写《神鞭秘籍》吗?”我上前打趣说。
小武哥抬头,愣了一会儿,才认出我,没有特别的反应,只问我抽烟么,自己又说,哦,对,你还小,不能抽,于是自己点起一根烟。
“这里抽烟不危险吗?”
“没事儿。”
“在写信?”
“嗯。”
“给方娇姐?”
小武哥抬头看了我一眼,又低头继续。
“方娇姐在南方吗?”
“地址是你表姐给的。”
“有回信吗?”
小武哥不理我,提起笔又停下,像在寻找着什么。
“仗剑走天涯的仗怎么写?”
“大丈夫的丈,加一个单立人旁(亻)。”
“大丈夫的丈,没有单立人旁(亻)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所以这个人,就是一把剑。”
“啥?”
“你看啊,大丈夫,一个男人,手里没有剑,他得拿起一把剑,才能走天涯,你看这个单立人(亻)的样子,像不像一把剑?”
以上就是那天我跟小武哥的全部对话内容,我有种感觉,他始终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,平静而安稳,穿没穿风衣,带不带钢鞭,都是同一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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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说的那些信,我从来就没收到过。”
我求学离家多年,因为在国外念书,每年春节连初八都等不了就得飞回去开学,这一年,因为我妈无意中再次坐上了方娇姐的车,聊天中被她得知我要在大年初七的晚上去机场,执意要送我。刚好我不喜欢家人送我——哪怕是恋人、朋友,我都不喜欢。被送的人假如不愿离去,是要比送人的人更难过。以往都是我自己打车去机场,这次有方娇姐送,我妈多少也算欣慰。
“也不知道是你表姐地址给错了,还是他压根儿就没寄出去。”
“我真想知道那些信里写的是什么。”
“干啥?编电视剧啊?”方娇姐笑了起来,“还能有啥,卿卿我我,腻腻歪歪呗,没出息。”
“方娇姐,我觉得你有过一个这么爱你的男人,多幸福啊,并不是每个女人都有的。”
“幸福啥?你看我幸福吗?”
“挺幸福的。女儿还这么漂亮。”我看着二维码旁的女孩自拍照说。
“漂亮没屁用,青春期,不懂事,天天跟我吵架,这么点岁数找个男朋友还不三不四的,高中还没考上呢,就想赚钱的事儿了,学他同学的姐姐做代购,还非得逼我帮着吆喝,你以为我乐意贴这破玩意儿啊?所有上车的乘客都问我,卖的是真货还是假货。”
“她也许是想帮你分担呢。”
“我赚钱还够养活她,富活不了,穷活还不能活么。”
“她今年多大了?”
“再过五个月就十六了,女孩正操心的年纪。”
“跟你长得真像。”
“你可别逗了,哪有我好看!”方娇姐抖抖烟盒,发现没烟了,“现在这小孩拍照片,还拿手机修图,修完连自己爹妈都认不出来,你能看出来像谁?”
我被她逗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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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娇从南方回来时,已经是小武哥出狱一年后的春天了。
方娇跟梁老板分手了,因为她第二次回到深圳才知道,梁老板有老婆,还有孩子,她只是个姘头。方娇生了一场大病,高烧不退,病好以后,嗓子又不好了,再去医院检查发现是重度咽炎加声带小结,不得不手术,手术过后,嗓子算废了,以前能唱的高音也上不去了。
小武哥什么都没说,只问了一句:你要我废了那个男的吗?
方娇摇摇头,她只想跟小武哥一起生活。
两人没有结婚,同居的第三个月,方娇发现自己怀孕了。生下来是个女儿,取名武诺诺,是小武哥起的,寓意一诺千金。方娇姐后来跟我表姐说,幸好不是男孩,小武哥原本给儿子准备好的名字是:武天涯。
武诺诺三岁以前,家里日子过得很苦,方娇唱不了歌了,连教小孩唱歌也没什么生意,因为她刚一开口,那嗓子就把家长都吓退了,他们不想自己的小孩刚接触声乐就学摇滚。全家都靠小武哥一人的收入养着。屋漏偏逢连夜雨,武诺诺四岁的时候,她的姥姥,也就是方娇的妈妈,查出了淋巴癌晚期,老人自己本来都要放弃治疗了,小武哥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偏要带着老太太北京上海地去看病,看一圈下来,老太太还是在痛苦中走了,小武哥也把积攒三年打算用来开汽修店的钱花光了。
也是这一年,小武哥重遇了少年时跟在他屁股后头混的两个混混,几年不见,都已经是吃山珍,开大奔的“老板”了,不能不叫人眼红。这两个人主动来找到小武哥,在大酒店摆酒,酒后才坦白,他们做的是哪一行:走私贩毒。他们想要找小武哥重新出山,跟他们一起跑滇缅,货安全运回来,给小武哥分成,他们说的是上百万的“生意”,看中的是小武哥一身本事,有小武哥在,他们心里更踏实。小武哥回到家,把这事跟方娇说了,方娇死活不同意。
9
车停在服务站,方娇姐买了一包烟回来。
“我当时跟他说,姓武的,你吃肉我跟着你吃肉,你喝粥我跟着你喝粥,但是你他妈要是为了赚钱捞偏门儿,死在外地或者关进大狱了,就算是你让我跟诺诺为你担惊受怕,你也别怪我忘恩负义,带着女儿跟别的男人过去。”
“小武哥怎么说?”
“他还能怎么说?”方娇姐点燃一根新的烟,“那眼神恨不得杀了我!”
车继续上路,夜空中开始飘起零星的小雪,我已经有快三年没见到雪了。洁白的雪花从黑色的夜空中飘落,又消失在黑色中,像是从未真正地存在过。
“后来呢?”
“什么后来?”
“后来日子怎么样了?”
“还那样呗。”
“听我表姐说,后来你又去唱歌了?”
“这你都知道?你表姐还跟你说什么了?”
“再就没了。”
“活成这样,也真是丢人。我早想通了,我这也都是报应。”
我跟方娇姐要了一根烟,她没犹豫,让我自己点。
“我妈没了以后,他又攒了点钱,又跟他大哥借了点,终于开了自己的汽修店,生意还不错,很多都是朋友来捧场,大老远开车来找他修,我那才看出来,原来他在社会上人缘混得还算不错。再后来,可能是我心情好了,嗓子也慢慢好过来了,没那么哑了,唱不了女高音,还能唱女中音,可以唱蔡琴,那时候北京一家电视台有个歌唱比赛,拿了前三名就能有人包装出唱片,能赚钱,我心想我当时的岁数唱酒吧是老了,参加比赛还可以,我就偷偷报名了,一直瞒着他,直到去北京前我才告诉他,他肯定生气啊,我就说我也是想多给家里赚点钱,但是他心里明白,我就是还想唱歌,就放我去了。”
“后来呢?得奖了吗?”
“得奖了我现在还能开出租车送你?姐姐我就开宝马了!”方娇姐笑着继续说,“还真不是因为我唱得不好,我当年都进前十了,决赛,但是他们有潜规则啊他妈的。”
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出来。
“咋的?你看姐姐我现在是半老徐娘了,当年还不到三十,还嫩着,有一定吸引力。进了前十以后,导演私下找我聊天,问我想不想留在北京发展,我说不行啊,我都结婚了,有男人有孩子在家。你猜他跟我说啥?他说,现在都什么年月了,还管啥家庭?要家庭跟要前途,只能选一个,你看圈子里成了大腕儿的,有几个结婚早的?他妈的,这他妈都什么人啊?!”
“你说男人都他妈这样子吗?!”她又追了一句。
“当然不是。”我补充说,“小武哥就不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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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娇从北京回来,就说了一句:武月展,咱俩好好过日子。
小武哥说:方娇,你得答应我,可不能让我再伤心了。
本以为,日子怎么过全看人,人要是疯癫,那日子就过得疯癫,人要是安心,那日子就过得安心。哪知道,他妈日子有时候比人疯癫多了。
正当两个人想过安心的日子。出事了。
武诺诺五岁那年,方娇跟小武哥说,咱俩结婚吧,领证,办酒席。小武哥觉得,证可以领,酒席就算了,麻烦,两人在一起这么多年了,也没什么人不知道。方娇说不行,证得领,再不领证,诺诺上学都落不了户口,这是我们欠诺诺的。酒席也必须办,这是我欠你的,我欠你个安心。
婚礼当天,来了很多社会上的老朋友,小武哥嘴上一直说着“随便办就行”的婚礼上,就他自己喝得最多,从中午喝到夜晚,从夜晚喝到凌晨。方娇很知趣,带着孩子先回了家。
直到小武哥把最后一位朋友也送走了,自己还能勉强站得住,但是醉得骑不了新买的摩托车了,又着急回家,就抄了条近路,横穿青年公园,就在湖边一段坏了路灯的步行桥上,两小流氓正在抢劫一个女孩的包,被他撞见。女孩大声呼救,但凌晨的青年公园里,除了小武哥路过,再没有别人,他拼命醒了醒酒,冲上前喝止,两个流氓吓得怔住,反应过来后上来与小武哥厮打,当一个人拔出匕首时,小武哥居然习惯性地摸了一把腰间——但那天他穿着人生有史以来最正派的西装,腰带上空空。那把匕首直插胸口的瞬间,他眼见那女孩朝公园门口跑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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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在地上的小武哥,他在想什么呢?我猜不到。
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,他又是否安心呢?
“这混蛋,就给我留下这破玩意儿。”
方娇姐指着自己面前那张塑封过的见义勇为奖状说。
“有他妈什么用啊!”
方娇姐的嗓音带着哭腔,又要点烟。
“少抽点吧,小武哥肯定不愿意看到你抽这么多烟。”
方娇姐犹豫了一下,还是点上了,问我:“你说他真能看到吗?”
“反正我爸去世以后,我都是这么想的,他能看见,他们都能看见。”
“那你说,他现在看到我过成这样,能原谅我吗?”
“小武哥肯定觉得这是他的错,不是你的错。他一直就是这样的人。”
前方已经可以见到机场大厅的通明,坐在我身边的方娇姐,终于忍不住哭出声来。
“我他妈是真的想他,可是他活着的时候,我他妈净叫他伤心了……”
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,机场已经到了。方娇姐抹了把泪,把车停在入境大厅门前。
“你肯定听过那谣言。”
“什么谣言?”
“别装傻了,你肯定听过。”方娇姐抽了一把泪说,“你表姐肯定说过。”
“关于武诺诺?”
“你看!我就说你是装傻!”
我面红耳赤。
“有几个缺德的孙子说,诺诺不是他的孩子。他妈的,诺诺亲爹是谁,我这当妈的不知道?诺诺长得像我,但是她那行事作风,跟她爸一模一样,特别浮夸。她七岁那年,总是摸着他爸留下来的那条钢鞭,嚷嚷着要练武,把我都给逗乐了。后来她把钢鞭头上的红缨摘下来,做成了钥匙链,到现在还在钱包里拴着,你说,她不是他爸亲生的,还能是谁的?”
该进去了,我不得不下车。
“方娇姐,你要保重。等我明年回来,再去家里看你。”
方娇姐摆摆手说:“用不着,你好好学习,努力奋斗,做出成绩来,我听说了也替你骄傲。记住,别为一个不值得你爱的女人浪费青春,男子汉,志在四方,别总惦记小情小爱的。”
我真的猜不出,她哪句是真,哪句又是在逞强。我拖着行李,匆忙地冲她摆摆手。
被方娇洗得干干净净的车,突突突地消失在了飘着雪花的夜色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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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坐在机舱靠窗的位子,俯视着这座我最熟悉的城市,万家灯火,车流穿梭。不知道又有多少人在为理想奔波,又有多少男女在为彼此心碎。生活是一笔还不清的债,在爱情以外,还有太多的人世要面对,要选择,要下咽。生活中不只有爱情,然而无论是爱情或是生活本身,从来都不容易。
我盼望,方娇能够原谅她自己。毕竟,我们都是些普通人,在能够为爱人提供安心以前,我们都曾是制造伤心的高手。
我已经快要想不起小武哥的样子,却忽然忆起,在某年的某个夏日午后,他躺在自己小饭馆里的摇椅上,合起一本《神雕侠侣》,眼睛望着天花板问我:
“你知道杨过为什么厉害吗?”
“黯然销魂掌?”
“不是。”
“只剩一条胳膊,还能练黯然销魂掌?”
“也不是。”
“那是什么?”
“杨过为自己心爱的女人,苦等了十六年。”
“你自己不是说,男儿志在四方,仗剑走天涯的吗?”
“不一定。”他停顿片刻后说,“爱一个人,也可以成为理想。”
我猜,那一刻,他是安心的。
活着不易,除了爱情,人世间可以追寻的意义实在数不胜数,大多数人确实不可能只为某一个人活着,毕竟谁都不欠谁的,但总有些人,来人世间走一遭,好像只为还一笔情债,更像是专门在爱情中惩恶扬善的侠客。在我们被人世繁华乱花了眼时,总能看见这些人,孤独地走在一条望不到尽头却光明笔直的路上,哪怕我们只是用目光追随他们看过去,也会被那束正义的光芒照亮。
爱情一场江湖,不让爱人伤心,就是行侠仗义。

郑执,作家、编剧。曾在「一个」App发表文章《我在时间尽头等你》、《少女的祈祷》、《杀信鸽的人》等文章。已出版短文集《从此学会隐藏悲伤》。@郑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