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样才算真正忘掉了前任?

(1) 今夜天气挺暖,洗完澡,只需披上一件珊瑚绒浴袍就足够。 湿哒哒的拖鞋在木质地板上踩出“吱呀吱呀”的声音。 我一手抓着干毛巾,随意地抹掉前额刘海处滴...

(1)

今夜天气挺暖,洗完澡,只需披上一件珊瑚绒浴袍就足够。

湿哒哒的拖鞋在木质地板上踩出“吱呀吱呀”的声音。

我一手抓着干毛巾,随意地抹掉前额刘海处滴下来的水珠,一手从暗红色的茶几上抽出几张纸巾。

浴室中的镜子早已被水雾覆满,一片模糊,我用纸巾轻轻地擦拭,弄出一个篮球大小的区域来。

咦?什么时候左脸颊长出了一颗痘痘?我有些纳闷。

轻轻一碰,还有点痛,想必是近来几日没有睡好所致。

痘痘有些泛红,十分有碍观瞻,我寻思着如何消灭掉它。

灵光乍现,我突然想起母亲曾跟我说,涂点芦荟胶有助于消炎修复。

可芦荟胶放在哪里了呢?

这些东西我并不常用,所以一时之间,对于它的存放地点,还真是摸不清头绪。大多时候是母亲过来帮我捡拾,可现在已然太晚,不便打扰她。

我只好自己动手翻箱倒柜。

最终,在衣柜最下层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个装巧克力用过的铁盒子,打开一看,果然在里面。可是拿起来时才知已经是一个空盒,正在我有些沮丧的时候,突然发现,在空盒子的旁边,还放着一个尚未开封的盒子,绿色包装。

这到底是什么?我顺手拿起来一看,原来也是芦荟胶。

我在记忆中搜寻我曾经有买过这种东西吗?后来才记起来,原来是前女友留下来的东西。

她住在这里的时候,从没见她用过,后来这支芦荟胶就不知所踪。

我以为她搬走的时候带走了所有的东西,因为这半年来,我几乎没有发现任何她依然存在的痕迹,没曾想,在这犄角旮旯处还留着一样本属于她的东西。

准确的说,应该是曾经属于她的东西,就像她也曾经属于我一样。

(2)

她是典型的冰山女神,我整整追了她半年,才换得来她轻启朱唇,“今日情定公子。”

我立马掸袖抱拳接,“余生请多指教。”

她猝不及防地拿起我的手掌,在手背上轻轻咬了一口,说,“余生不够,至少三生,你都要记得我。”

我信誓旦旦地说,“海枯石烂,天长地久,我会记得你的所有。”

是的,我能轻易地记得所有。

我记得她喜欢吃红烧肉,却要将上层的肥肉剔掉,放入我的碗中,只吃剩下的瘦肉。我问她,“那为何不直接点盘瘦肉就好了?”她说,“美好的事物要和你分享啊,一人瘦肉,一人肥肉,就是绝配。”

我记得她喜欢在夏日的傍晚,沿着江边骑双人自行车,却每次都只是懒洋洋地坐在后座,从不蹬脚,用纤细的手指在我的后背轻轻画着些什么。我问她,“既然喜欢骑自行车,为什么又不踩呢?”她说,“我喜欢这样啊,我不用费力,你就可以将我安全地带到天涯海角。”

我记得她喜欢在雨中漫步,却不允许我们各打一把伞,而只用她那把小的可怜的龙猫雨伞。向来是我举着龙猫,左半身被淋得透湿。我问她,“下次,我们买把大一点的雨伞吧?”她说,“不要,这样多好啊,我可以挽着你的胳膊,感受一个男人可以在风雨中保护我。”

我记得她喜欢吃白巧克力,却无比讨厌黑巧克力;

我记得她喜欢各种惊险刺激的游乐,却从来不敢去蹦极;

我记得她喜欢穿白色裙子,却从来不穿白色靴子;

我记得她喜欢各种香水,却唯独不习惯糖果气味;

我记得她喜欢唱KTV,却每场都只唱三首;

我记得……

我还记得……

最终,

我也记得她喜欢微笑看着我,却对我说,“余生太长,我们还是要学会忘记。”

(3)

三个月后,我从别人那儿转收到她的结婚请柬,我也转托朋友送去祝福。

从那时起,我开始学习忘记。

可是,以前想努力忘记她,却时时在梦中惊醒,怕与她分离。

如今,我努力回忆过往的事情,却将一起走过的景致演绎得分崩离析。

拆开包装时,我不经意瞥到右手手背,那红红的齿印早已不见踪迹。

我取出那支绿色的药膏,挤出一点点涂在脸颊上,凉凉的。心里淡淡思忖:原来这东西还真的挺好用。

最彻底的忘记从来不是希望Ta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世界里。

而是,再遇到Ta时,心里会平静地说一句,哦,原来这个人也曾出现在我的生命里。